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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兼職”賣酒合適嗎

  • 發佈時間:2015-02-25 07:3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春節之際,煙酒等饋贈佳品成為促銷的重點對象,但北京商報記者發現,酒品不僅進駐了加油站的便利店,還被擺放在收銀臺後最明顯的“黃金”位置。對此舉動眾説紛紜,商家表示並不違反相關規定;部分消費者表示,或存安全隱患,擺在醒目位置也有引導消費者之嫌。

  煙酒擺進了“黃金”貨櫃

  北京商報記者走訪京城大部分加油站時發現,在加油站自營的易捷便利店內,精裝白酒和香煙被擺在了收銀臺後最醒目的貨架上。這個收銀臺既是顧客在該加油站便利店的購物買單處,也是開加油發票的地方,每位消費者結賬時都免不了在此駐足。

  店員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增設銷售煙酒櫃檯,是上級公司的一項舉措。加油站銷售的煙酒和其他煙店、商場的價格一致,使用的也是正規的商品銷售發票。在加油站的便利店內,香煙、酒水均是銷售主力,其中香煙約佔三成,飲料、飲用水約佔三成,酒類約佔一成,理應擺在最顯眼的位置,也是為了給消費者圖個方便。在春節期間,銷量較平日有所增長。

  “便利店銷售的一般都是廠家專供酒,走量不是特別大,一些只是作為展示之用。買酒不能開油票,也不能刷油卡,只能開普通商品發票。”該店員説。不過也有消費者表示,城區外的部分加油站則銷量更好些,一些出遠門走親訪友的人會在路上“補”一些禮品帶走。

  加油站大量存酒是否有安全隱患,核心貨櫃賣酒是否會引導司機酒駕?商家、消費者、司機等對此眾説紛紜。

  正方:順應市場符合法規

  北京商報記者撥打了12350安全生産舉報投訴中心的熱線進行諮詢,接線員告訴記者,加油站內的輔助用房都應該符合防火間距的要求,建設的時候要經過消防等部門的批准驗收。目前消防部門並沒有明確規定加油站內的便利店不準售酒,但應擺放在便利店內,遠離加油設備。

  店員強調,加油站內的便利店證照齊全,具備售賣煙酒資格,輔助用房和加油現場也有足夠的防火間距。此外,加油站內明確規定禁止用火,不會出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位車主,車主杜先生認為,若無明令禁止,加油站賣酒無可厚非。車主出門難免會有疏漏,特別是出遠門的車主,加油站便利店的商品越豐富,車主出行就越方便。

  北京商業經濟學會秘書長賴陽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國外的加油站商業已經發展成熟,是商業組成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對於有車一族的消費者,到加油站商業購物更為方便。中國加油站商業仍屬於加油站的從屬,近幾年來,加油站便利店逐漸興起,販賣的商品也從汽車保養品到零食、飲料等逐漸增多,增加煙酒等商品順應了市場需求。

  反方:賺錢也應做正確導向

  車主李先生是一位老司機,對加油站的情況也頗為熟悉。“過去加油站商業監管不嚴,從便利店裏買東西能開加油發票,讓一些用單位加油卡或是能報銷油票的人鑽了空子。隨著監管加強,不少貨架上的酒成為了擺設,僅在過年過節的時候才好賣一些。”

  李先生認為,加油站是重點消防的公共場所,應當儘量減少安全隱患,即使加油站內沒有危險,將整箱酒裝在車內也存在風險。另外,光顧加油站便利店的消費者中司機佔大多數,賣煙酒有誨淫誨盜之嫌。對於安全意識淡薄的司機,或因此釀成大禍。

  商品的宣傳對消費者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香煙的煙盒上都有吸煙有害健康的字樣,雖未明確禁止,但起到了警示作用。有業內專家表示,加油站經營非油品業務是新的盈利點,但盈利的同時社會責任不應該缺失。 如果堅持賣酒,也應在酒類櫃檯設置類似“請勿酒後駕車”的提示字樣,做出正確導向。

  北京商報記者 李鐸 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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