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如何享受稅收優惠
- 發佈時間:2015-02-16 06:36:10 來源:瀋陽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瀋陽市地稅局專業人士梳理解讀
34億元!
這是全市地稅系統去年按政策減免稅費的額度。
減負34億元,這對正面臨轉型升級壓力的本地企業來説是莫大支援,瀋陽市地稅局較好發揮了稅收對穩增長、轉方式、調結構、惠民生的促進作用。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基本涵蓋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僅在2014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多次出臺政策為小微企業減負:4月2日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4月16日決定延續並完善支援和促進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5月30日會議確定進一步減少和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9月17日會議部署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那麼,小微企業是否享受到了政策紅利?2月13日,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特別約請瀋陽市地稅局專業人士對小微企業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梳理、解讀。據介紹,國家出臺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具體涉及由地稅部門負責徵收的有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印花稅等稅種。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
無論是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的,均可按照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以自預繳環節開始享受優惠政策,並在匯算清繳時統一處理。具體如下:
●採取查賬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
√本年度採取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稅款,其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預繳稅款;超過1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其中的減半徵稅政策。
√按上年度應納所得額的季度(月度)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時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
●採取定率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
√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其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業優惠預繳稅款;超過10萬元的,不享受其中的減半徵稅政策。
●新辦小型微利企業:
√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按照減半徵稅政策預繳稅款;超過1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其中的減半徵稅政策。
營業稅優惠政策
【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
自2013年8月1日起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
【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小貼士]
財稅〔2013〕52號文件規定的暫免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沒有設定截止期限,財稅〔2014〕71號文件規定的免征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卻設定了截止期限,但在稅收術語上並沒有採用“暫免”這一提法。這就暗示著相關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都有進一步調整或者規範化的可能。
上述增值稅、營業稅免征政策涉及的納稅人,既不是依據《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型確定的小型微型企業,也不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只要符合財稅〔2013〕52號文件和財稅〔2014〕71號文件的規定條件即可。
【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相關稅費及附加優惠政策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通常情況下,上述小微企業暫免或者免征了增值稅、營業稅,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般也不用繳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部分營業稅納稅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的通知 》(財綜〔2013〕102號 )對從事娛樂業的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單位和個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財稅〔2014〕122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瀋陽晚報、瀋陽網主任記者 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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