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全國推廣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
- 發佈時間:2015-02-11 19:2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2015年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和人民銀行貨幣信貸與金融市場工作會議要求,完善中央銀行對中小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援的渠道,應對春節前的流動性季節性波動,促進貨幣市場平穩運作,人民銀行在前期10省(市)分支機構試行常備借貸便利操作形成可複製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國推廣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常備借貸便利的對象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四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採取質押方式發放。
【名詞解釋】
常備借貸便利:中國人民銀行于2013年初創設了常備借貸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SLF)。常備借貸便利是中國人民銀行正常的流動性供給渠道,主要功能是滿足金融機構期限較長的大額流動性需求。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期限為1-3個月。利率水準根據貨幣政策調控、引導市場利率的需要等綜合確定。常備借貸便利以抵押方式發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評級的債券類資産及優質信貸資産等。
表:SLO與SLF及央行公開市場回購的區別操作時間操作標的期限資金投放或回收方式如何確定利率水準額度交易操作對手回購
每週一、週三由一級交易商向央行申報正逆回購需求
每週二、週四央行在公開市場常規操作。央行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操作內容,有時候可能採取零操作。當日央行會公佈操作內容7天、14天、28天、91天期逆回購或正回購採用市場化利率招標方式較小
央行對公開市場多個一級交易商SLO央行相機操作,非常規操作,是公開市場常規操作的必要補充以7天期內短期回購為主,遇節假日可適當延長操作期限逆回購或正回購採用市場化利率招標方式較小SLF
非常規操作,由金融機構主動發起,金融機構可根據自身流動性需求申請。
操作內容不即時公開,每季度只公佈一次前季度每月的餘額。最長期限為3個月,目前以1至3個月期操作為主主要以抵押貸款方式發放;必要時也可採取信用借款方式發放。利率水準根據貨幣調控需要、發放方式等由央行綜合確定較大中央銀行與金融機構“一對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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