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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他們有錢卻不敢任性

  • 發佈時間:2015-02-11 02:34:13  來源:西寧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綜合消息 最近,北京一四合院業主違規挖洞致附近發生塌陷一事,被視為富人擾民的事件而受到廣泛關注。其實,在國外,違反公共秩序的富人也不是沒有,但往往會付出沉痛的代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富人也不例外,再加上媒體窮追不捨,口誅筆伐,甚至翻出“舊賬”。“任性”前,還真得想一想。

  新加坡 處罰嚴厲讓富人不敢任性

  長久以來,新加坡一直被視為富人的天堂。碼頭停靠的超級遊艇、可以將豪車一路開進家門並停在客廳的豪華公寓,F1方程式賽車、賭場和金沙的無邊游泳池都將財富的魅力滲透在這個城市國家的各個角落。就連臉書(Facebook)共同創辦人愛德華多·薩維林在內的美國商界名流近年來也為避稅決定放棄美國國籍,移居新加坡。這個方圓僅700多平方公里的小島上如今富賈雲集。

  也因為聚集著高薪人士和億萬富翁,新加坡的貧富差距一直居高不下。而各國富人帶來的“貴人病”,也的確造成了社會矛盾。去年1月,一名移居新加坡的英國籍資産經理將自己的保時捷送修後,帶著兒子搭乘地鐵。隨後,他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有關“窮人才坐大眾交通工具”的言論,在網上受到當地居民強烈炮轟。該男子事發後不久便離開新加坡前往澳大利亞。

  另一個更為轟動的是中國富豪駕駛法拉利導致三人死亡的事件。2012年5月12日淩晨,一輛紅色法拉利跑車在新加坡市區超速闖紅燈,與一輛計程車相撞,造成法拉利車主、計程車司機及車內乘客三人死亡。後經媒體報道,非法飆車的法拉利車主是31歲的中國四川人馬馳,他駕駛的限量版法拉利價值不低於140萬美元(1美元約合6.14元人民幣),當時正在新加坡申請永久居民。

  事實上,與國內不時便出現的屋頂別墅、豪華地窖、飆車打人等新聞主角“非富即貴”的故事相比,新加坡的富豪們出現此類違法的記錄並不多。或者應該説,在新加坡,極少出現所謂的“富人專供”的違法行為,不論年薪多少,新加坡人在法律面前都相當克制。

  新加坡是著名的“罰款城市”,執法嚴格全球聞名,對違法行為是“零容忍”。即使是涉及外國人的案件,也絕對秉公執法,從不手軟。以國內常出現的違法建築為例,新加坡就建立了清晰且極具操作性的法律規定,由建設局、消防局和市區重建局組成三局聯審機制,並通過市民舉報和執業工程師定期進行結構安全檢查來杜絕違法亂建。

  建設局規定,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必須由專業機構進行審驗,而如果要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必須提前進行書面申請。政府鼓勵民眾對違法亂建的行為進行舉報,而每隔5年,結構工程師也會對建築進行檢測並整改。

  為了真正讓政策行之有效,對於所有與市民生活緊密相關的規定,新加坡政府均通過電視、廣播以及報紙等各種媒介進行高密度地宣傳,讓市民切實地了解相關的條文。例如,新加坡建設局就通過深入淺出的圖冊讓市民了解棚、加層、夾層這三種常見的非法建築物。此外,新加坡政府每年還會委託專業機構做市場調查,讓違法建築沒有市場。

  而對於超速駕駛,輕者會被罰款扣分,重者則不僅要被吊銷駕照,還要面臨充公汽車和上庭的懲罰。這種對待違法行為嚴懲不貸的態度,加上政府透明高效的政法體系以及強有力的執法力度,讓每一個階層的人都不敢有僥倖心理,更極少出現所謂富人鑽法律空子的行為。

  加拿大 任性損害富人信用值

  加拿大幾乎所有大城市郊外都曾出現過成群結隊飆車的富豪子弟,最初是上世紀60~70年代的歐洲富豪移民後裔(當時蒙特利爾郊外常見),後來是上世紀末的香港“97移民”中富二代(多倫多和大溫哥華都有,這一批特別囂張,有些甚至直接在市區飆車和播放大功率音響),最近則出現了大陸華裔富豪子弟(如2011年8月31日在卑詩省白石鎮外99號高速上飆車被截停的“十三太保”,其中就有許多大陸華裔富豪子弟)。

  除了危險飆車,社區擾民也是大問題。這些富豪(尤其富豪年輕子弟)在豪宅裏開通宵派對,招徠大批“夥伴”光顧,音響、停車等擾及鄰居清凈。因為這類行為引發社區治安事件、衝突,甚至通宵派對失火“殃及池魚”的報道也屢見不鮮。

  富豪行為不端同樣不乏其例:大名鼎鼎的加拿大歌手比伯自少年出道就屢屢“出軌”,酒後駕車、吸毒、飆車危險駕駛、毀壞公私財物、噪音擾民……有人戲稱,比伯幾乎把所有“富二代”能夠引起他人反感的事都做全了一遍,而且“衝出加拿大走向世界”:在阿根廷當眾踩踏對方國旗,毆打攝影師,連續盜竊、欺詐、侵犯私人宅邸、隨意臨時取消演唱會,在巴西和哥倫比亞都因塗鴉被指控,在德國則攜帶未經檢疫的猴子入境並逃避交付檢疫費,在美國酒後超速駕駛、噪音擾民……類似這樣行為的富豪子弟並非只有他一個。

  不過,這些“任性”的行為,通常都會付出代價。

  就拿危險飆車來説,儘管因為飆車族通常選擇在淩晨,並刻意避開警方監控設備,導致起訴困難或不易勝訴,但警方仍然採取一些“迂迴”措施加以懲處。如“十三太保”事件,加拿大皇家騎警卑詩省總部交警局在仔細分析案情後認為刑事起訴勝算不大,於是轉而向卑詩省民事充公辦公室提出罰沒豪車的要求,理由是“可能參與街頭賽車、多人投訴超速、無視傷及其他車輛和路人的可能性”。最終5輛豪車被沒收,多名飆車參與者則被以“超速”和“不當改裝車輛”名義查扣駕照,最長達20個月。

  對於知名富豪,媒體大量曝光和當事部門頻繁處罰會損及其公眾形象,並損害其個人信用值,前者可令其“生財能力”受損,而後者則會影響當事人幾乎一切和信用有關的事宜。因此冷靜下來的富豪往往會採取措施補救,比如最“不懂事”的比伯日前公開表示“悔過”。

  至於一系列涉嫌擾民的行為,則主要依靠“特別愛多管閒事”的加拿大“高鄰”們主動報警、起訴,一般這種擾鄰行為的司法裁判程式都比較冗長拖遝。但原告方勝算很高,如果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其他不法行為(比如私藏違禁品等),後果自然也就更嚴重。

  不過有些富豪擾民行為會讓人很無奈,如同樣在卑詩省,幾年前曾有個超級富豪飼養了數十頭獅虎之類猛獸,令鄰居不寒而慄。但因為他採取了一些措施,警方接到鄰居投訴後測噪音、氣味都挑不出毛病,他又是嚴格圈養,只能聽之任之。直到後來該富豪資金鏈斷裂,鄰居以“虐待動物”為由再度申訴,警方調查後發現富豪的確減少了猛獸食物定量(獅虎飯量很大開銷自然不小),才以此為由裁定將獅虎全部移走。

  日本 富人任性會被輿論淹死

  北京一四合院業主違規挖洞致附近發生塌陷一事,被視為富人擾民的事件而受到廣泛關注。問起幾位旅日華人以及日本朋友,他們都表示印象中在日本沒有聽説過這種富人擾民的現象,“富人有錢也不敢任性”。

  日本是一個高度均質化的社會,貧富差距不大,90%的人認為自己屬於中産階級,而對於他們,由於認為富人納稅高,自己享受的福利很多來自富人納稅,所以普通國民對富人的通常看法並不反感。

  在日華人姚女士在日本生活了20多年,她指出,在日本,法規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什麼富人可以違規,當然在法律範疇內,有錢也可以任性,日本人也普遍羨慕這種合理的任性。

  在姚女士眼中,日本出點事,就會仔細調查研究並制定出細緻規定,再認真執行,漸漸這樣的事情就沒有了。“如果名人及其家人犯罪違規,那媒體和輿論簡直會淹死他,社會信譽一落千丈,工作也‘一命嗚呼’,要重建聲譽難上加難。”

  她記得以前日本有位著名女演員三田佳子,她的兒子吸毒被發現後,她向社會道歉,但輿論分析相當深刻,認為她教子方法有問題等等。從此三田佳子從公眾場合消失了。

  從大環境來説,日本本身就是非常講究禮儀的社會,不懂禮儀在社會上無法立足。日本人從小就在父母的監督下,養成在公共場合不大聲喧嘩,不亂扔垃圾,不打攪鄰居等良好習慣。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在日本即使是有錢人也同樣不敢恣意妄為。

  記者曾遇見過一些富人的子女,有的媽媽是開私立大醫院的院長,有的爸爸是大公司的老總,不過他們和普通人家的子女沒兩樣,彬彬有禮,看不出任何驕奢的派頭。可以説,由於嚴格的家庭教育,富人的孩子一般不會幹出格的事。

  日本人從小接受的教育是要注重周圍人的感受,學會保持安靜。由華僑創辦的中國通訊社營業部長姜德春指出,以他在日本生活20多年的經驗,在他的記憶中幾乎沒有富人擾民的事件。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富人不違法,實際上,從偷逃漏稅、吸毒等方面看,富人的犯罪率遠高普通民眾。

  以他之見,在日本幾乎聽不到富人名人擾民的事件,源於社會發展比較成熟,智慧型違法事件(比如偷逃漏稅)上升,野蠻型違法下降。像中國商人私挖地下室這種事,在日本就屬於野蠻違法行為,如果套用日本的《建築基準法》,肇事者不僅要承擔恢復原狀的責任,還要承擔毀壞公共財物的刑事責任。

  不過他也指出,説是低調,實際上是富人們形成了自己的世界,像大型百貨商店,富人購物和普通人是完全分隔開的。富人名人生活在自己的圈子裏,私生活很少曝光,所謂擾民的事也難以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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