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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罰單落地 華為中興“歡迎”

  • 發佈時間:2015-02-11 02:31:38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懸了14個月的高通反壟斷罰單終於落地,高通認罰60.88億元。將配合發改委進行相關整改,其以整機計算專利收費費率的模式將發生改變。對此,國內手機廠商華為、中興等回應稱,“歡迎”發改委這一決定。小米方面則表示,對此“不予置評”。

  “短期對手機廠商影響不大”

  昨日,華為公司發表官方回應稱,已經注意到發改委對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責令整改並給予罰款的處罰決定。“華為公司歡迎這項決定,相信國內從事通信産品生産銷售的企業和廣大消費者將因此受益。同時發改委的此次決定還有助於通信行業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改善,營造公平競爭的創新環境,大大促進國內企業研發創新的積極性。”

  中興通訊也發表聲明稱“歡迎”。中興稱,歡迎發改委對高通做出的決定。此次決定將會對全球通信産業發展産生深遠的影響,並會對中國市場智慧財産權的良性發展、構建公平競爭的創新環境産生積極作用。中興通訊每年堅持將銷售收入的10%以上投入研發,高度重視對創新技術的專利保護。

  不過,記者就此事聯繫了小米公司,小米方面稱,對此事“不予置評”。記者還聯繫了聯想公司,至截稿,聯想未對此事作出回復。

  中國手機産業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對記者表示,短期看對手機廠商無大影響,但未來手機專利糾紛將會顯著增加。

  小米被指受衝擊最大

  王艷輝稱,這一整改措施將給中國手機産業帶來深遠影響。因為中國各家手機廠商的專利擁有數量不同,甚至差距巨大,高通“不捆綁、不強制交叉授權”措施將改變中國手機産業的競爭格局。

  比如根據“授權協議”,在以往只要使用高通晶片的手機公司,必須將所持專利授權給高通,並且不得以此專利向高通的任何客戶徵收專利費。即使一些手機廠商使用了別家廠商的專利,只要採購了高通公司的晶片,就不用擔心其他廠商的專利授權和收費問題。這等於給一些缺少專利的手機廠商一頂“保護傘”,這些手機廠商在産品的研發過程中,不用在專利問題上作出相應的規避。

  高通反壟斷案尚未裁決前,就曾有媒體披露,中興向小米發放專利訴訟律師函。王艷輝表示,未來中國手機廠商之間的專利訴訟會明顯增加。“之前中興、華為每年在海外都要面對很多專利訴訟,兩家公司已經建立完善智慧財産權制度,從去年開始,專利已經成為華為的創收點。從去年開始,中興、華為就對專利訴訟做了很多準備工作,不排除未來對中國手機企業也展開專利訴訟。”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1月,華為獲得的專利授權量近3萬件。截至2013年底,中興通訊在全球專利擁有量超過5.2萬件,累計專利授權量已超過1.6萬件。在這個數字上,小米發明授權僅有10項,OPPO有103項。

  因此,有手機行業人士表示,無論小米簽不簽高通的“授權協議”,小米都要比華為、中興多支出專利費。差別只不過是專利費是交給高通,還是交給其他手機廠商。“未來中興、華為、聯想都有可能起訴小米,但戰場不一定在國內,而是像愛立信那樣選擇在國外。因為國內訴訟成本太高。”

  ■ 分析

  高通商業模式未變?

  除了罰金,高通最核心的商業模式是否改變,手機廠商將受到多大影響是這次反壟斷的焦點。昨天多位手機業內人士表示,高通原有商業模式確實進行了一些調整,取消了一些強制性不合理的部分,但整體大框架沒有改變。

  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表示,這次對於高通的處罰,肯定是有限的,根本上沒有對高通的專利收費模式作出徹底改變,這與理想中的效果有很大差異。

  以往,國內手機廠商每出貨一部智慧手機,除支付高通晶片費用外,還要按照整機售價額外支付一定比例的專利授權費用給高通。這次的專利收取模式調整最大變化就是對整機計費做了調整以及專利組合收取模式做出了分離,如3G和4G必要中國專利許可與其他專利許可分開。但“高通模式”基本得到延續。

  根據發改委對高通公司的整改要求,高通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出調整。包括對於與3G和4G技術有關的中國必要專利,高通提供的專利授權將與其他專利區分開,將向購買高通專利産品的中國企業提供專利清單,不再對過期專利收取許可費;不再要求中國手機生産企業將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在專利許可時,不再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對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手機,由整機售價收取專利費改成收取整機售價65%的專利許可費;銷售基帶晶片時不再要求籤訂一切不合理的協議。

  這就意味著,高通的專利許可按照設備計價的模式不變:高通對於3G設備(包括3G/4G多模設備)收取5%的許可費,對純4G設備收取3.5%的許可費,許可費的基數為設備凈售價的65%。也就是説高通仍然按照設備的價格收取專利許可,只不過在中國打了個6.5折。

  值得注意的是,高通的反向許可模式雖然不再強制,但高通仍可以向中國被許可人尋求反向許可。高通公司總裁德里克·阿博利在和中國媒體的連線中表示,以後“中國被許可人有了選擇權”。也就是説,中國手機廠商既可以按照新的要約單獨獲得3G和4G專利授權,也可以堅持原來的許可協議。德里克表示,“就反向許可,高通會與每個被許可人單獨進行協商,這與高通過去的操作方式是類似的。”

  ■ 看點

  “手機價格不會便宜太多”

  曾有手機廠商抱怨高通收費導致手機成本過高,那麼高通收費降低後,手機價格會下降嗎?中國手機産業聯盟秘書長王艷輝表示,“其實對每一款手機來講,並不會便宜太多。千元機原來高通收5%,現在打個6.5折也沒便宜幾塊錢,所有消費者的感知不會很明顯。”

  根據手機中國聯盟估算,收費標準降低後,高通每年大約少收兩三億美元,也就是十幾億元。即使手機廠商全部通過降價讓給消費者,一部兩千元的手機最多也就省三十元。

  有手機廠商人士表示,“高通認罰後,發改委同意高通對TD 4G手機收3.5%的專利費。但在此之前,國內企業並不需要給高通交TD專利費。從這點看,今後TD 4G手機可能不單不會降價,反而會漲價。”

  王艷輝表示,之前高通不收取TD 4G專利費,很大原因是在等待反壟斷判罰。但高通是具備收取TD專利費的資格的。

  【觀點】

  “反壟斷將引導國內企業創新”

  有手機人士認為,“打6.5折”並不能從根本上對手機行業産生影響,還需要發改委進一步推動,打破壟斷。王艷輝對此表示,發改委並沒有管理企業收費的資格,只能根據反壟斷法,解決不公平問題。如果企業認為高通收費過高,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解決問題。

  王艷輝認為,真正對手機行業産生影響的是“反授權可選擇”這個變化,華為、中興、聯想這些存儲了手機專利的企業將存在更多競爭優勢。“以前專利都是免費給高通,未來企業就可以談判,可以交叉授權。”

  王艷輝認為,對新興手機企業而言,競爭門檻將增加。從短期來看,會讓新興企業成本增加,但從長期來看,將會引導中國手機行業向國際管理靠攏,重視專利和創新。

  “對高通重罰産生消極影響”

  商務部研究院外資部主任馬宇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明確表示,反對對高通處以重罰。馬宇認為,關於技術壟斷的認定分歧一直比較大,不同於普通的價格壟斷,技術壟斷不好判斷。一旦對高通採取重罰,將産生兩方面的消極影響。首先,國內企業更不願去創新,因為看到憑藉技術領先的企業反而受罰,會産生不好的社會效果。其次,高通晶片降價之後,一些國內企業會更依賴國外技術,更不願自己去創新,這樣高通在國內的市場份額會更大。

  馬宇以微軟為例,認為國外對技術壟斷比較寬鬆。微軟案曾經影響巨大,但美國對微軟調查後,也只是禁止其搭售滑鼠,並沒有對其作出技術壟斷的裁決。(林其玲 劉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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