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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銀行買與租的選擇

  • 發佈時間:2015-02-09 05:32:25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去年12月中旬,一家名為南粵藝術銀行的機構在廣州番禺南浦倉文化産業園揭幕。這個自稱是第三代藝術銀行的機構正式掛牌成立。很多人好奇:“藝術銀行”是什麼?

  最早的藝術銀行誕生於澳大利亞,于1980年設立,主要業務是將藝術品作為藝術商品來經營,包括諮詢、租賃、贊助等。在國內,最早的藝術銀行在2006年誕生於香港。按照國內通行的歸類方式,所謂的“藝術銀行”其實屬於由政府支援的文化事業,而不是容易經營和産生效益的文化産業。從這個意義上講,將“藝術銀行”視為具有廣闊市場前景的藝術經營項目,甚至同並不沾邊的“藝術金融”聯繫起來,顯然屬於誤判。事實上,國內所有號稱“藝術銀行”的機構都沒有在主管部門以“藝術銀行”為名註冊登記或備案登記。國內的藝術品租賃機構根本不應玩弄“藝術銀行”這種“擦邊球”概念,以免混淆視聽。

  就在廣州“藝術銀行”收穫了第一批意向簽約藝術機構小洲藝術區、喬十光美術館和收藏家陳必昌、藝術家鄭寶成時,廣州“藝術金融服務中心”也開張了。

  早在2006年,上海市文化發展基金會和徐匯區共同籌建的“公共藝術銀行”被稱為第一代;而此後在北京成立的墻藝術中心屬於“第二代”;“只面向機構租賃油畫、國畫與漆畫等藝術品”的廣州藝術銀行屬於“第三代”。

  據介紹,為了杜絕炒作的可能,廣州“藝術銀行”制定了“三不認”原則:不認可拍賣價格、不認可畫廊銷售價格、不認可藝術家自己報價。在操作上,則採用“低向化”原則,即只採信所有拍賣紀錄中價格最低的20%進行評估。如果還有人懷疑,則進一步在這20%中選出20%進行評估。因為他們認為,“價格越低,可信度就越高。”至於那些從未在市場流通的作品,“則可按照作品的勞動力價值,評估出相應的價格區間。”

  從某種意義上講,在藝術品價格評估中,“三不認”原則有一定的道理,“低向化”原則也看似很合理。但他們忽略的是,成交價最低的1/5拍賣紀錄很可能並非泡沫問題,而是真偽問題。例如,時至今日,我們仍可以查到不少估價僅幾千元,成交價也就三五萬甚至幾千元的齊白石書畫拍賣紀錄。但這樣的成交紀錄,行內人士誰會當真?此外,他們給出的解決方法——“用科學的方式和數學模型來解決看似複雜而又混沌的藝術真實價值問題”顯然也是難以操作的。

  有畫廊的經營者則表示,目前而言社會上對於藝術品的租賃需求並不高,而且藝術市場本身很小眾,藝術品租賃從技術和手續上都是非常麻煩的事情。也有專家認為,藝術品租賃業務在歐美一些國家都沒有真正做起來,面臨著租金、保管、修復和保險等諸多問題。

  而支援者則認為,藝術品租賃是有市場的,讓藝術品的流通有了一個新的渠道,而且也有助於培養更多的收藏家。

  目前國內大量的收藏家、藝術家或者藝術機構的手上都積壓了一大批的藝術品,這些藝術品沒法賣出去,但是如果能夠將這些藝術品出租出去,就完全有可能讓這些藝術品實現其價值。

  南方日報記者 謝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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