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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遮罩網易雲音樂分享連結

  • 發佈時間:2015-02-06 15:32:58  來源:南寧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張麗顏 黃穎 實習生 蘇偉麗

  “怎麼回事,我在微信分享網易雲的音樂居然被遮罩了。”昨日,很多微信朋友圈都發現了這個現象。據悉,2月4日,繼微信遮罩支付寶紅包、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之後,網易雲音樂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連結也被無故遮罩。對此,南寧市民是讚是彈?一些市民認為,微信此舉,少了一個能了解朋友心情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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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掐架升級

  網易雲音樂分享被遮罩

  市民李曉路十分喜歡音樂,不僅手機上安裝了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等各款音樂App,還通過微信交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樂迷朋友。2月4日下午3時,她點擊蝦米音樂中的微信分享按鍵後,頁面顯示“由於你當前分享的內容存在安全隱患,無法分享到微信”。同樣,當她把網易雲音樂的連結分享到微信時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

  2月4日,繼微信遮罩支付寶紅包、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之後,網易雲音樂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連結也被無故遮罩。也就是説微信遮罩了網易雲音樂的分享介面,網易雲音樂的用戶今後無法將音樂分享到微信中。

  2月4日中午,網易雲音樂通過官方微網志發表公告聲稱,騰訊單方面禁止了網易雲音樂等主流音樂App在微信朋友圈的分享。下午5時左右,網易雲音樂又發表了一篇題為“我在網易雲音樂等你”的長微網志。微薄中寫道,“如你們所知,微信遮罩了網易雲音樂的分享介面,網易雲音樂的用戶無法將音樂分享到微信中了。對網易雲音樂的用戶,説聲抱歉。因為微信是他們的,他們需要為自己做出抉擇。不過其實,也並沒有多麼糟……”

  “我們沒什麼緣由好抱怨的,畢竟那是他們的地盤。”網易公關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有自己的音樂應用,他們也不想失去市場份額,他們還要繼續賣綠鑽,他們還要靠微信來彌補遺失的社交基因,他們還需要讓微信幫助自己更具想像力,他們還要頂著開放網際網路精神的壓力,他們有自己的無奈,他們有自己的理由。

  針對此舉是否緣于商業利益,騰訊方面未予以置評,僅表示封殺部分音樂應用的連結是因為第三方應用涉及音樂版權問題。

  據了解,2014年騰訊就訴網易雲音樂涉嫌侵權,而在2013年,網易雲音樂就指責QQ音樂涉嫌侵犯其多項産品設計專利。

  2

  市民看法

  侵害了微信用戶的利益

  本地市民對此怎麼看?記者通過線上線下調查發現,大部分市民表示,封殺行為傷害到了微信用戶的利益,少了一個了解朋友心情、動態的渠道。

  廣西某高校新聞傳播學院大四學生蔣同學是網易雲音樂和張靚穎的忠實粉絲,以前一聽到張靚穎的新歌、好聽的歌就會分享到朋友圈,希望通過此舉為自己的偶像提高人氣和認可度。蔣同學不贊同微信的做法,他表示,網際網路應該是開放的、共用的,騰訊想要鞏固音樂這塊的地位的想法無可厚非,但應該是把自己的産品做得更加精緻,而不是靠封鎖。

  市民張小姐平時經常玩微信,一般看到朋友圈裏別人轉發的音樂連結都會點開聽一下,“一來這些音樂多多少少代表著朋友的品位或當下的心情,二來有時候還會聽到很多好聽的、沒聽過的歌”。市民黃先生平常也很喜歡在微信朋友圈分享QQ、百度或者網易雲音樂。“每一首歌都代表我此刻的心情,或者可以將好聽的歌曲分享給朋友。”

  張小姐和黃先生都認為,微信遮罩網易雲音樂分享連結的行為不但表面上少了一個分享音樂、了解朋友心情、動態的渠道,而且對於微信用戶來説“感情受到了傷害”,損害了自身的利益。“網際網路大佬之間掐架也好,封殺也好,但是有沒有想過消費者的感受?”

  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也有一些網友並不關注,甚至不知道網易雲音樂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連結被遮罩的事情。上班族陳先生表示,自己一直都是用酷狗音樂播放器,沒有用過網易雲音樂,也挺少用微信分享音樂的,“網易雲音樂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連結被遮罩,我就當沒看到,對我用微信完全沒有影響”。

  3

  專家建議

  規範暢通網際網路溝通渠道

  針對微信和網易的互掐,經濟學專家認為,網際網路的某一個系統不能淩駕於另一個系統之上,為了自身利益而將消費者作為“人質”進行“溫柔地綁架”這樣的行為最終損害的還是消費者的利益。

  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常務理事、廣西經濟職業學院院長肖開寧分析,資訊化時代涌現出各種溝通手段,微信遮罩網易雲音樂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連結,是溝通手段與發展速度失衡的表現。

  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像微信、微網志之類的系統,剛開始會給網友免費的服務享受,但發展到一定程度後會通過廣告費、流量等方式獲取一定利益,這無可厚非,微信的做法實際上也是保證自身利益的一種表現。但是,在制定規則之前,應該與網易等其他網際網路尋找一個合作的平衡點,而且前提是儘量不要損害普通消費者的使用權利。

  “這樣的行為最終損害的還是消費者的利益。”肖開寧説,無論怎樣互掐,都不能將消費者作為“人質”進行“溫柔地綁架”。肖開寧建議,應該加強網際網路各個系統之間的溝通渠道,以及與消費者之間的溝通渠道。舉個例子,就像發達國家或者地區的交通體系建設一樣,在主要商業大樓之間都會架起天橋將各個商業大樓連接起來。網際網路的各個系統也應該互聯互通,找到互相連接的平衡點和溝通通道。

  “在資訊化迅速發展的時代,這樣封殺、互掐還將出現得更多。”肖開寧建議,為了避免這種現象升級,最根本的還是有關管理部門應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這種行為進行規範,使網際網路更加規範運作。同時,打破網際網路的壟斷,規範競爭環境。而各個網際網路之間,要在一定的制度和規範之下,暢通彼此的溝通渠道,切莫“綁架”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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