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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借貸教師擔保帶來的情理困局

  • 發佈時間:2015-02-03 04:34:59  來源:西安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江蘇省邳州市的一些高中教師反映,他們已經有一年多沒有正常領過工資,並不是財政拖欠工資,而是工資卡被法院凍結了,他們甚至還會收到法院發來的傳票。據記者調查,當地不少學校為追求星級,找老師作擔保,舉債擴建校區,或者向私人借高息貸款,直至資金鏈斷裂,陷入困境。(2月2日《京華時報》)

  是什麼把數百教師

  推入借貸深淵?

  也許,會有人把教師的集體擔保被套,看做一個笑話。因為,從常識和理論上來説,教師雖説地位不高、工資待遇不算好,可好歹也都是正規大學本科畢業的高材生,要説都是法盲,不了解擔保的風險,打死你也不信。然而,一群明白人,咋就做出了糊塗事呢?

  對於教師們踏入擔保深淵的“義無反顧、心甘情願”,八義集中學辦公室主任的一句話道破天機,“學校當時資金週轉困難,因為沒有財政撥款,需要學校自己籌錢,校長找老師擔保,不可能不答應。”好一個“校長找擔保,教師不可能不答應”,其中的理直氣壯,道出了平日裏校長“金口玉言”的分量,也道出了學校生態環境的惡劣。

  其實,“校長找擔保,教師不可能不答應”中,除了校長的行政權力外,其背後還有更大的權力。地方政府是學校驗收和達標的主體,推動高中學校對照達標標準、擴大辦學,但建設投入卻基本由學校自籌,為了地方政府、校長的政績,溢出的權力伸向了一般教師。

  而事實上,教師並沒有為學校發展籌劃資金的義務,無論是教師法還是勞動法,都規定了教師教書育人的義務,而當地數百教師的集體跳入借貸深淵,溢出的行政權力是無可爭議的推手。教育去行政化,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可即便話題是怎樣地老生常談,在現實中的危害依然是巨大的,教師們的壓力是沉重的。

  對此,筆者認為,從當前來看,一要弄清當地學校借貸規模,讓數據清晰,還款才會有希望;二者,當地政府對還款加快步伐,制定合理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及早解除教師脖子上的“套”。三者,從根本上來看,還得推進教育改革,堅決去行政化,樹立教師在學校事務中的話語權威,讓民主治校,切斷溢出的權力之手,才能從根本上消除“校長找擔保,教師不可能不答應”的土壤。(朱清建)

  教師工資被凍結

  凸顯情法衝突

  這樣一則報道確實讓人感到無奈。作為教師,他們要生活,法院凍結工資後,只能讓他們陷入到生活窘境中。而且,很多教師還有多次、重復擔保的情形,意味著他們的工資會被凍結十幾年、二十幾年。不是教師使用資金,卻需要他們進行償還,從情感上而言,讓人感覺有點過分。

  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履行了擔保義務,承擔了擔保責任,一旦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作為擔保人的教師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當然,教師們在履行法律義務後,可以向債務人進行追償。但囿于債務人的現實窘境,即便教師們勝訴,恐怕在執行時也會遭遇不小的困難。其實,在該事件中,我們可以看清法律與情感的博弈,正是處於二者之間的交集中,讓教師們背負了沉重的擔保責任。

  根據報道來看,之所以教師們會為學校擴建擔保,原因就在於提升學校檔次,為學校的未來提供資金支援。如此,學校的“高大上”,意味著學費會上漲,學校盈利空間更大,教師的日子也更好過。出於主觀認知,沒有考慮法律後果,只是從腦海中憧憬未來的希望,教師們已經無法自控。同時,囿于領導意志的影響,作為教師不想也不願背離領導想法,服從上級思想的指示,必然會在內心深處依附於領導。教師們不可能不懂法,關鍵還是在於,法律並沒有成為他們的行為規則,情感完全左右了意志。

  然而,情感上的認知,卻不能替代法律的剛性。既然在擔保書上簽字,就會被要求承擔法律責任,在這方面沒有任何迴旋餘地。或許,對於很多人而言,感覺教師們有點太冤了,但法律就是法律,任何行為都應該遵循法律,依照法律履行自己的義務。不管學校未來規劃多麼具有誘惑性,也不管領導意志是多麼難以違背,但這只是情感上的自我感覺,與法律並不沾邊。對此,作為教師,應該有清晰的認識,而不是作出擔保的糊塗事。

  事已至此,教師們的日子不好過,值得同情。但是,法律不相信眼淚,在法理面前,還是應該去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其實,這也是對所有擔保人的一個提醒,在個人頭腦深處,任何時候都不要讓不理智的思維淹沒了理性的法律。(劉建國)

  高中舉債衝動

  亟須法治克制

  普通高中舉債擴建並非邳州獨創,在全國不少地方都存在,債務總規模大的更是驚人。據媒體報道,截至2010年底,普通高中債務總額達到1600億元。普通高中熱衷於舉債擴建,衝動難以克制,關鍵在於普通債務長期處於缺乏法治約束的灰色地帶,普通高中才敢罔顧實際,盲目追求畸形的教育“GDP”。

  依據我國教育法以及地方相關規定,高中階段學校實行“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經費保障機制。這説明法律沒有關死普通高中舉債的大門,但這並不代表普通高中可以任意妄為,沒有任何行為邊界。當前普通高中實行的綜合預算制度,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捐資助學收入以及其他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收入預算,統籌用於學校人員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其他發展性支出,所有支出也全部納入學校預算,而且普通高中支出預算必須遵循財政部門“量力而行”的原則。普通高中不惜找人作擔保高息貸款,顯然已超出“量力而行”的邊界,應當受到規制。但在具體操作中,普通高中綜合預算不僅存在預算不準確、不全面等諸多問題,而且“量力而行”並沒有客觀標準,缺乏執行性。如果監管部門再對普通高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必然出現普通高中舉債擴建難以克制的窘況。

  當前,對於普通高中債務,普遍是政府承擔起主體責任,從學校事業收入、土地置換收入、財政預算安排等多渠道籌措資金化解債務。政府主動擔責是法治使然,值得讚許,只是看到普通高中債務危機被動擔責,顯然不是解決問題之道,還會變相鼓勵普通高中舉債擴建,反正最後有政府兜底。

  所以面對愈演愈烈的普通高中債務危機,地方政府應當儘快對普通高中舉債法律責任等進行立法規範,將普通高中債務納入法制化軌道管理,以法治來克制普通高中的舉債衝動。 (喬子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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