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中央“一號文件”:連續第12年聚焦“三農”
- 發佈時間:2015-02-02 14:43: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2月1日電(記者 劉軍濤)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剛剛正式發佈。這是中央一號文件連續第12年聚焦“三農”。
近年“中央一號文件”一覽: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按照穩糧增收、提質增效、創新驅動的總要求,繼續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全面推進農村法治建設,推動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努力在提高糧食生産能力上挖掘新潛力,在優化農業結構上開闢新途徑,在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上尋求新突破,在促進農民增收上獲得新成效,在建設新農村上邁出新步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01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力爭在體制機制創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現代農業發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上取得新進展,為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01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落實“四化同步”的戰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創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標,加大農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驅動力度,圍繞現代農業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優越性,著力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産力,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大好形勢。
2012年:《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産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圍繞強科技保發展、強生産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奮力奪取農業好收成,合力促進農民較快增收,努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201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
總體要求: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舉措,注重科學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大力發展民生水利,不斷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水利可持續發展,努力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水利現代化道路。
201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把統籌城鄉發展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要求,把改善農村民生作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內容,把擴大農村需求作為拉動內需的關鍵舉措,把發展現代農業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任務,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城鎮化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持久動力,按照穩糧保供給、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統籌、強基增後勁的基本思路,毫不鬆懈地抓好農業農村工作,繼續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新的貢獻。
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把保持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首要任務,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進一步強化惠農政策,增強科技支撐,加大投入力度,優化産業結構,推進改革創新,千方百計保證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産品有效供給,千方百計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繼續提供有力保障。
200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按照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積極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努力保障主要農産品基本供給,切實解決農村民生問題,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00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鞏固、完善、加強支農惠農政策,切實加大農業投入,積極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強化農村公共服務,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促進糧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農村更加和諧,確保新農村建設取得新的進展,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的好形勢。
200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總體要求: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産業支撐,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
200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
總體要求: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産、農民持續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200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
總體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援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儘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