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送大禮 公積金中心“頭痕”
- 發佈時間:2015-02-02 06:34:07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周記
文:記者李鳳荷
去年10月中央三部委給公積金買家送大禮,取消公積金貸款的擔保、公證和保險費,並促進公積金異地互認互貸。隨後,又出臺規定稱要支援使用公積金租房的職工。當時記者曾經發表評論,以親眼所見的一個例子——一位職工因為在簽租約6個月內未能及時申請提取公積金而提取不到公積金,當時銀行的人士建議他等下一次租約再申請提取,為此記者呼籲公積金租房的支援辦法應當真正能方便群眾。半年時間不到,國家真正把支援使用公積金租房的政策落到實處。
新出臺規定,①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準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據了解,根據不同的租房情況,提取公積金租房的人士應提交以下證明:①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②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産的證明。③因租房提取公積金需出具房産資訊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産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提取公積金租房的條件非常寬鬆,以往公積金“易進難出”的難題將迎刃而解,但是對於部分公積金餘額緊張的城市,提取公積金支付租金是否如國家政策般寬鬆尚不得而知。
國家頻出公積金政策“大禮”,廣州“史上最嚴”公積金新政因抵觸國家新出臺的政策而遲遲未能推出,成為“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空調”政策。此外,根據新出臺的東莞市公積金政策,珠三角公積金互貸已被叫停,該新政第五條名為“調整異地貸款”——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貸,統一規定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且為東莞戶籍的職工可在我市申請公積金貸款。換言之,東莞公積金新政比國家政策“開倒車”。即使是珠三角八城中最寬鬆的佛山公積金新政,對於異地互貸的情況也是需要配偶一方為佛山戶籍。
話説回來,公積金餘額緊張,地方公積金中心想盡辦法“開源節流”,減少提取,叫停公積金二次貸款,增加繳存是“法寶”,但對於繳存公積金的人士來説,公積金是單位和個人一起出錢繳存的錢,也是屬於個人工資收入的一部分,沒有理由“能繳不能用”啊。現在國家出臺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租房的支援政策,的確是惠民的做法,如果在執行上地方橫加一杠額外增加條條框框,這明顯有悖中央鼓勵和支援職工使用公積金解決住房需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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