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從三方面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 發佈時間:2014-10-16 15:31:1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晶
記者從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該省將從三方面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這些政策將從今年11月開始實行。
據介紹,福建省將對無房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自住房且房租超出規定的家庭收入比例,可申提住房公積金以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已申提的可根據上年繳交基數直接申提,每年提取一次;對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可申提住房公積金以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物業服務費,每年提取一次;對於城市既有住宅且在12個月內無購房提取、還貸或委託還貸等提取行為的繳存職工,可申提住房公積金用於增設電梯,但所有申請人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實際費用,在項目繳款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今年8月1日起,福建省開始實行有效期為1年的“閩八條”,在首套房認定、貸款放鬆、契稅減免等方面對房地産限購和限貸政策進行適度放鬆。“閩八條”從支援首套剛需客戶擴展到首置、首改和拆遷戶;“閩八條”規定,在全省範圍內購房辦理貸款手續時,無需提供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家庭購買首改房按首套房認定,購房人償清購房貸款後,再次申請貸款購房,按首貸認定等。
“閩八條”還包括“拆遷戶首套免契稅,多套免拆遷面積契稅”,“鼓勵在城鎮購房落戶,可帶直系親屬,農村住房可依法轉讓”,“省內異地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福州廈門可以放開限購”,“各商業銀行要增加住房開發貸款供應和滿足首套房貸需求”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