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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能成股東“金瑪商業模式”實現消費變投資

  • 發佈時間:2015-01-30 07:34:05  來源:瀋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月27日,金瑪“消費變投資”商業模式落地發佈會暨東北萬莊和金瑪超市踐行“金瑪商業模式”啟動儀式在大連舉辦。會上,金瑪集團宣佈“消費變投資、投資變股東、股東能分紅”全新商業模式落地。“消費者可以成為股東、消費者可以參與企業分紅”觀點在2014中國(大連)消費經濟論壇上一經金瑪集團董事局主席王延和拋出,便引發了中國經濟理論界的高度關注。這究竟是賦予消費者的新權力,還是行銷手段、炒作噱頭?

  據悉,“金瑪商業模式”是受世界新經濟研究院院長陳瑜教授所著《消費資本論》、《消費者也可以成為資本家》理論上創新而成。消費資本論提出,當消費者購買産品時,生産廠家和商業企業應把消費者的採購視同對本企業的投資,並按一定時間間隔,把企業利潤一定比例惠及消費者。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把消費者從産品鏈末端以投資者的身份提升到前端,使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分享企業成長的成果,使消費和投資有機結合,從而使買賣雙方在這種條件下合二為一,成為一體,於是消費者同時又是投資者,消費轉化為資本。

  金瑪集團以“消費資本論”為依據,顛覆傳統的商業模式,率先提出“消費變投資,投資變股東,股東能分紅”的全新“金瑪商業模式”。這在實體零售遭遇困境的當下,無疑給行業提供了一個新的轉型的思路和樣本。

  據介紹,金瑪集團將消費者在平臺消費的消費額除了購買到等價商品之外,還有成為這個平臺的分紅股東的機會,享受平臺做大做強的紅利。平臺上游的産業聯盟企業願拿出一定的股份和利潤,通過正式股東、協議股東和幸運股東的方式,量化和分配給廣大消費者,同時承諾一定的董事和監事由消費者代表産生,消費股東永遠不承擔企業虧損,永遠是優先股東。本報記者 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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