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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應有福利搞壞反腐名聲

  • 發佈時間:2015-01-28 00:29:59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央八項禁令出臺,祭出了反腐重拳,然而有不少單位領導將反腐範圍無限擴大,舉起“反腐利劍”砍掉了員工多年來約定俗成的、正常的各種福利,比如過節少量慰問品、生日蛋糕、節假日加班補貼等等。“一切福利歸零”,這讓普通員工們很是受“傷”,引發了社會廣泛詬病。

  過節了,給員工適當發點兒節日福利,借機慰問員工及家屬,能增進團隊凝聚力,能體現單位領導對員工關懷和集體溫暖,能增加員工愛崗敬業意識,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這對一個單位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同時,也會使社會各階層感受到節日喜慶氣氛,是件不失傳統又非常有意義的事情。大家知道,中央八項規定中的一條重要內容規定,機關單位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同時,中央六條禁令具體內容包括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産;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嚴禁濫發錢物,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嚴禁超標準接待;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等等。八項規定六條禁令沒有一個字提及反對搞職工應有福利。

  而且,中央禁止的內容,大多為領導幹部才有權力從事上的活動。為此,八項規定六條禁令實質是專門針對單位領導幹部而制定出來的。中央反腐重點劍指“三公消費”,嚴防官員假借“公務福利”之名,超標購置高檔車輛、會所卡等進行高檔消費和高檔娛樂活動,收取節日禮金以及花天價購置禮品,賄賂上司及有關部門的奢糜之風。其目的是從根源上堵塞腐敗漏洞,把更多資金用在改善民生上,讓普通民眾分享改革發展帶來的社會成果。可見,借反腐之名取消員工應有福利,不僅于情于理説不過去,拿反腐説事更沾不上邊。

  明擺著給員工發放福利與反腐敗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碼事,可為何不少單位領導依然罔顧民意,一意孤行,將員工正常應有福利全部取消?細究起來,將不發員工節日福利與落實中央反腐規定硬性扯到一起,實為牽強附會,不難讓人感覺出是在有意念歪經,自身有“腐敗之病”,也讓百姓“一同吃藥”,有故意攪混反腐之水嫌疑。

  從表面看起來,在目前反腐大環境下,某些領導不發節日福利,似乎只是缺乏責任和擔當精神。但這其實只是一種表像,只要稍作分析,便不難發現,中央八項規定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部分官員揮霍公款的手腳;尤其是穩定、透明的職工福利使個別心懷鬼胎的領導搭不了便車,失去了往日的“瀟灑”。於是,也就使這部分領導産生了某種“刁難”情緒,“不讓我搭乘員工福利便車,我有權不發‘這趟車’,大家一起跟著‘受窮’;不準我‘州官放火’,我就不讓你‘百姓點燈’,大家一起跟著‘摸黑’”。甚至可以説,停發節日應有的福利,其實是少數領導對當前反腐高壓政策滋生的不平衡心理和報復心理,反映了少數領導幹部思想覺悟低下,喪失了“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最基本執政理念和行為準則,工作“失準”到了相當嚴重程度。

  同時,也不容否定,某些單位領導把發放應有福利與反腐敗混為一談,其實也是一種心虛表現,因為在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頒布之前,已極盡了腐敗奢侈之能事,用公款揮霍如同用自家的私房錢,想花就花,想送就送。而八項規定六項禁令之後,一些單位領導怕群眾對其腐敗行為檢舉和曝光,故意在表面上來一個“急剎車”,企圖通過此極端方式來掩蓋腐敗行為,從而在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麻痹群眾、欺騙上級領導,矇混過關,其良苦用心,不認真揣摩,還真難發覺。

  話説回來,如果一個單位領導真正為下屬員工考慮,在節假日發放應有的福利,財務公開透明,禁止高檔奢侈消費品,又哪會與腐敗沾邊?至今還沒有聽説過一個單位領導因給員工發幾斤水果、兩盒普通月餅而被扣上腐敗帽子,而丟了“烏紗帽”的。反腐敗與發放應有福利是完全不能相提並論的兩碼事。相反,給員工節假日發放應有福利,只會更加贏得人心,更能激發單位向上活力。

  再過20多天,又到傳統春節了,但願各級、各部門領導正確理解中央反腐政策精髓,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心同德,防止把發放必要福利與反腐敗對立起來的做法,順應民心,有所為而有所不為,讓百姓過一個安定、祥和、歡樂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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