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教育改革發展印記
- 發佈時間:2015-01-27 10:26:4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在過去的一年裏,中央財政助力教育改革發展,義務教育著力保基本、補短板、提品質、促公平,擴大學前教育資源,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教育改革發展行進的里程值得銘記。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政策回顧1: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等
2014年,將農村中小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高40元,達到中西部小學600元、初中800元,東部小學650元、初中850元;在提高基準定額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農村寄宿制學校公用經費,單獨核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公用經費補助資金預算,並大幅度提高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繼續支援地方解決好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繼續實施“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等。
政策點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關乎教育公平、關乎教育品質,關乎千家萬戶家長和學生的切身利益。中央財政繼續把義務教育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作為重中之重予以保障,進一步完善支援政策,不斷優化支出結構,兼顧近期與長遠、硬體與軟體、城市與農村,兜住教育民生網底,著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功在當代,利在韆鞦。
政策回顧2:全面改善貧困地區薄弱校辦學條件
經國務院批准,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意見》,從2014年起,聚焦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中央通過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適當調整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繼續實施初中改造工程等措施,加大項目統籌與經費投入力度,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通過3-5年的努力,支援地方全面改善基本辦學條件。2014年7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三部門下發通知,對各地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提出20項底線要求,其中包括全面消除D級危房、確保學生1人1桌1椅(凳)、寄宿學生每人1個床位等。
2014年,中央財政對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在原來支援內容的基礎上,將運動場、學生宿舍、食堂、飲水設施、廁所、澡堂等教學和生活設施納入支援範圍,並加大了投入力度,將專項資金統一分配到各省份,由省級財政和教育部門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統籌安排使用。
政策點評:受自然條件所限,我國貧困地區長期存在辦學成本較高、教學條件較差、村小和教學點運轉困難等“短板”。中央財政歷來重視向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環節傾斜。目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等貧困縣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佔全國的40%,學生佔全國的33%。這一輪對貧困地區教學條件的升級改造,提出20項底線要求,全面改善辦學基本條件,這是促進教育公平的一項重大舉措,就是決不讓貧困地區的孩子輸在人生的起點上。
政策回顧3:教育資訊化有了“施工圖”
2014年12月,教育部、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構建利用資訊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有效機制的實施方案》,該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國基本實現各級各類學校網際網路全覆蓋,其中寬頻接入比例達50%以上,擁有網路教學和學習環境;初步建立起豐富多樣的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實現各級各類教育資源的普遍共用,並輸送到全國具備網路教學條件的學校、班級,實現課堂教學的常態化、普遍性使用。
政策點評:《實施方案》為未來6年的中國教育資訊化繪製了一幅清晰的“施工圖”。在這張“施工圖”上,形成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資訊化體系,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幫助邊遠、農村地區適齡兒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的坐標格外清晰。
政策回顧4:提高營養膳食補助標準
從2014年11月起,將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區中央補助標準每生每天提高1元、達到4元,全年達到800元。
政策評價:孩子是民族和國家的未來,對農村地區學生實施營養餐膳食補助,有利於增強學生體質,有利於農村地區的發展和社會和諧。
實施學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
政策回顧:2014年11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從擴大資源、調整結構、健全機制和提升品質等四方面,提出了下一個三年的工作任務和具體措施。
中央財政在總結過去三年支援政策落實情況的基礎上,對原來的“四大類7個項目”進行了調整完善,將原校舍改建類項目和綜合獎補類項目合併為“擴大學前教育資源綜合獎補項目”;繼續實施“幼兒資助類”項目和“幼師培訓類”項目。
政策點評:截至2013年底,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一期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在園幼兒增加了918萬人,相當於過去10年增量的總和,“入園難”問題初步緩解。二期行動計劃繼續擴大教育資源總量,提高入園率,解決“有園上”的同時,堅持公益普惠、注重可持續發展、強化政府職責、落實地方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發揮中央財政引導激勵作用,實現“上得起”。
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
政策回顧1:健全體現內涵式發展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
為進一步推動中央高校走內涵式發展道路,2014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完善了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進一步細化生均綜合定額撥款體系,繼續實施小規模特色高校預算撥款制度試點,繼續對中央高校接受的社會捐贈實行財政配比。在此基礎上,從中央高校基本支出增量經費中安排一定資金,根據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2012年學科評估結果”,對全國排名前20%的學科給予獎勵,建立學科的校際差異化支援機制。同時,加大對小規模特色高校和行業特色高校的支援力度,鼓勵高校特色發展。
政策點評: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內涵式發展是主要以事物的內部因素作為動力和資源的發展模式,強調的是結構優化、品質提高、實力增強。完善預算撥款制度,強化激勵引導作用,對於促進中央高校轉變發展方式,辦出特色、辦出水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將産生重大的推動作用。
政策回顧2:支援地方高校發展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地方高校生均撥款獎補資金252.7億元,支援各地進一步提高地方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準。安排支援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110億元,支援全國640余所地方高校重點學科建設、教學實驗平臺建設、科研平臺和專業能力實踐基地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人才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支援沒有教育部所屬高校的14個省份(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重點建設1所高水準大學,著力增加優質高等教育資源。
政策點評:近年來,中央財政堅持“擇優促優、突出重點、扶持特色”的原則,支援地方高校重點發展和特色辦學,支援對象涵蓋所有地方所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在改善地方高校辦學條件、提高地方高校辦學水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國家助學貸款為學子圓夢
政策回顧:在繼續落實好國家獎助學金等各項國家資助政策的基礎上,2014年7月,財政部、教育部等四部門發佈《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決定調整國家助學貸款(含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及相關政策資助標準。綜合考慮本專科學生收費標準調整和研究生全面收費等因素,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由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調整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萬元。同時,高等學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赴基層單位就業、退役士兵教育資助等資助政策標準相應調整。2014年,全國新增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超過160億元。
政策點評: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旨在幫助學生解決學費與住宿費的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資助政策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自1999年啟動以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不斷向前推進,累計超過1000萬人獲得資助,累計審批金額超過1200億元,對保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和完成學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加快現代職業教育發展
政策回顧:5月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6月16日,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規劃提出,到2020年,形成適應發展需求、産教深度融合、中職高職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溝通,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準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為落實《決定》精神,2014年,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援和引導地方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力爭2017年各省份生均水準不低於1.2萬元;支援地方改善中職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調整完善中職免學費財政補助方式,提高中職學校經費水準,促進民辦中職教育改革發展;繼續加強“雙師型”教師培訓,支援提升教師隊伍素質,提高教學品質;繼續支援地方落實好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政策,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當年,中央財政安排職業教育方面的經費達278.4億元。
政策點評: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對如何進行校企合作、産業融合給出了具體方向:吸引社會力量來舉辦職業院校,公辦民辦之間可以相互委託管理,鼓勵社會資本以合資、合作、股份制的方式來組建職業教育集團。而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是中央財政支援高職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充分發揮了財政資金的激勵導向作用,有利於推動地方將建立完善生均撥款制度與引導校企融合相結合,不搞“一刀切”,形成激勵相容、獎優扶優的機制。
出臺《特殊教育提升計劃》
政策回顧:2014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等七部門制訂的《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該計劃明確了特殊教育三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其中之一就是加強條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建立健全覆蓋全體殘疾學生的資助體系。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強殘疾學生學習和生活無障礙設施建設。
2014年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達到4000元,2016年要達到6000元,有條件的地區可進一步提高,目前標準高於6000元的地區不得下調。調整後的特殊教育學校生均標準約為普通學校的8倍左右。
政策點評:特殊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彰顯教育公平的重要內容。隨著《提升計劃》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實施,將進一步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推進教育公平,幫助殘疾人全面發展、融入社會,對保障和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