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項目登堂入室 濫用PPP恐釀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1-26 07: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加速,公共設施建設需求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債務負擔與日俱增。為了緩解政府債務壓力,推進公共服務領域改革市場化,加速我國經濟轉型,PPP模式已成為必然選擇。然而從以往經驗來看,在公益和效益的平衡木上,政府和企業如何比肩立足仍面臨巨大考驗。風險分擔機制、利益分配機制和法律制度的設計修繕,將是影響PPP推廣成敗的重要因素。從今日起,《經濟參考報》將連續推出“PPP尋路”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PPP大潮撲面而來,但記者在多地採訪發現,一些基層政府部門對PPP模式認識不清、準備不足。陜西一位地級市財政部門工作人員説,他們所有對PPP投融資模式的了解都來源於近期的培訓班,但對於如何推進這項改革,完全是“狗咬刺猬——不知如何下手”。
專家認為,對於一些尚不具備PPP思維的地方政府而言,倉促開工項目可能會出現“形似神不似”現象,此類名為PPP的項目不僅不能幫助政府卸包袱,還將加重財政負擔。
大潮來襲 萬億PPP項目浮出水面
中央政府的鼓勵、地方政府的響應,讓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在2015年伊始便迅速生長——財政部30個PPP項目中第一個簽約項目于1月1日正式運營,八省份近萬億元項目相繼浮出水面。
PPP是指公共服務項目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投資的一整套模式。這種起源於英國的模式,在世界各國普遍推行,涵蓋“建設-移交”的BT、“建設-管理-移交”的BOT等多種實現形式。
為加快發揮PPP投融資模式的積極作用,新一屆中央政府成立以來,財政部從制度、機構、項目和能力建設等多方面著手推廣PPP模式。2014年5月,財政部成立PPP工作領導小組,金融、經建、預算、條法、國庫、國合等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金融司,統籌推進PPP工作,實現對外“一個聲音、一個方向、一個平臺”。
同時,地方政府也積極推介PPP項目。2014年8月,重慶市召開PPP合作項目簽約發佈會,集中簽約10個項目涉及資産總額超過1000億元。2014年9月,福建省推出49項1658億元的基礎設施項目,鼓勵採用PPP模式。2014年12月,財政部正式推出首批30個PPP示範項目清單,總投資規模約1800億元,這些項目集中在污水處理、軌道交通等領域,其中,江蘇省以9個入圍項目居首,安徽4個項目排第二,河北、吉林、浙江、山東等省份也有項目紛紛入圍。
2015年1月,河南省公佈了87個PPP項目,涉及資金達1410億元。而包括四川、湖南等在內的7省份已公佈了469個PPP試點項目,共計8223億元的總投資額。就此,這8個省份的PPP項目規模近萬億元。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國PPP研究院理事長鄭新立説,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部署,要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指出“要建立透明規範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這些重大提法,與PPP投融資模式高度契合。
審計署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國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10.8萬億元,有的地區債務率已超100%。“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地方政府普遍通過舉債彌補資金缺口。”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正中説,今年以來我國加大力度清理地方融資平臺,無疑將進一步擴大PPP的融資需求。
上頭熱下頭冷 地方官員“沒興趣沒能力”
記者在一些地區調研了解到,一些基層政府部門對PPP模式認識不清、準備不足、熱情不高,甚至疑慮重重,部分地區PPP模式探索遭遇“上頭熱、下頭冷”、“貧困地區歡迎,發達地區冷淡”等情況。
“在土地收益穩定情況下,我們的公共建設資金比較充裕,所以目前不考慮社會資本參與。”我國南方某經濟特區負責政府投融資業務的一位負責人説:“PPP算不上什麼新東西,多少年前都在做,我們目前土地出讓的資金十分充裕,對PPP模式沒有需求。”
福建近期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等領域推出了總額2248億元的122個項目中,列出總投資1478.6億元的28個項目開展PPP試點。從這28個項目的分佈看,山區、老區、財政困難地區上報的項目多而散,沿海地區的積極性明顯較低。平潭綜合實驗區投融資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説,這次平潭未上報PPP項目有兩方面考慮,一是目前政府的融資渠道尚能滿足需要;二是當地對PPP模式還缺乏準備,不敢倉促上項目。
西部地區一些部門則對PPP模式“不了解”,認識僅停留在概念階段。陜西省發改委一位工作人員説,他們最近看了材料才知道PPP的含義,目前對PPP只是“略懂皮毛”。市縣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PPP更不關心。
廣西一個地級市財政局負責人説,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對推進PPP缺乏動力,一是怕碰到一些敏感地帶和政策盲區,不做沒風險,做了就有風險;二是對項目回報率有壓力,如果一個項目回報好,地方政府寧願自己揹債來做,也不想讓社會資本參與進來。
專家表示,部分地區在省級層面上對推進PPP模式做出了較宏觀的指導意見;一些地方財政、發改委等部門組織開展學習培訓。但省級層面和市縣之間、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之間對PPP的認識和準備卻各有不同,對發展PPP項目“沒興趣、沒能力”的態度普遍存在。
名為PPP 實則讓政府背上高息債務
西南地區一個城市1998年用BOT方式建設了一座長江大橋,企業與政府約定20年稅後年收益率16%的固定回報,而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才5%,相當於企業坐收20年的高利息,政府卻背上沉重債務負擔。
北京大學國家競爭力研究院研究員、中國PPP研究院執行院長郭建新説:“名為PPP,實則讓政府背上高息債務;名義上是幫政府卸包袱,實際上由政府‘兜底’,投資者不承擔風險。這些都不是真正的PPP模式。”
此外,專家建議,地方在PPP項目推進過程中應厘清前提和邊界,進一步轉變和完善政府職能,謹防公共利益受損以及灰色交易等問題出現。
多位接受記者採訪的地方政府部門負責人認為,類似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自來水處理、道路交通等公共服務設施,有些社會投資者可能會為了逐利,利用自然壟斷屬性,亂收費、高收費,導致社會不良影響,對於這種情況,政府不能被企業“牽著鼻子走”,而要制定相應的約束機制,確保公共利益優先。
需要注意的是,PPP項目大多集中在工程建設領域,資金量大,如果只是進行內部操作甚至聽命于“長官意志”,極有可能産生灰色交易和利益輸送。郭建新認為,PPP價格可以在一對一談判中産生,也可以通過招投標産生,但一般不會像普通商品那樣明碼標價、公開議價。因此PPP項目需要利用國家PPP綜合服務平臺,加強全方位、全流程的監管,謹防滋生腐敗土壤。
疏于監管 PPP濫用或釀財政風險
PPP模式在帶來一定變革的同時,監管環節滯後導致的問題和隱患也逐漸凸顯。一些地方在PPP改革中存在政府監管理念不清、重建輕管、角色錯位等情況,影響到PPP的推廣成效。
國家開發銀行規劃局局長蔣志剛在20多年前首次將國外BOT項目文本譯成中文。蔣志剛認為,PPP是政企合作,期限很長,現在很多地區出現了很不好的苗頭,有的投資人靠私人關係搞PPP,有的PPP項目被投資人當作概念利用後成了爛攤子,有的政府找幾家下屬國有控股企業搞PPP。推進PPP模式需要建立國家PPP綜合服務平臺,營造公開、透明、競爭、規範的監管環境。
北京大學國家競爭力研究院研究員、中國PPP研究院執行院長郭建新認為,蘭州自來水污染事件給PPP模式的監管敲響了警鐘。PPP模式中社會公益項目的比重很大,而社會資本存在天然的逐利性,因此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能否履行好監管職能尤為重要。哈爾濱市財政局金融貿易處副調研員謝治安説,政府部門對項目準入、運營階段的監管最重要,處理不當將造成財政風險和公眾利益受損。
作為政府監管的第一環節,在初始階段建立科學有效的合作對象準入過濾機制,對順利運作PPP模式十分關鍵。專家指出,在PPP模式中,對社會資本的招標不能“唯錢論”,應選擇既具備融資能力,又兼具技術水準、運營能力且信譽好的投資者。財政部門有必要對PPP項目進行長期支付能力監督,防止PPP濫用造成財政風險。
同時,須加強項目運營階段監管。PPP項目合同期一般為20到30年,其中九成以上時間屬於運營期且管理過程複雜,對政府部門進行産品和服務品質、服務價格等方面監管提出了很高要求。謝治安説:“PPP是一場‘婚姻’而非一次‘婚禮’,但目前國內PPP項目在漫長的運營期間疏于持續監管的現象較為普遍,問題多發,這與國外大量人員從事運營,建設和運營並重形成反差。”
(本版稿件除署名文章外,均由記者任鵬飛、強勇、夏軍、毛偉豪、王凱蕾、涂洪長、姜辰榮、何宗渝、何偉、汪偉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