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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中職普通技校收費學校自定

  • 發佈時間:2015-01-23 06:34:38  來源: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鄒偉) 記者昨從省物價局獲悉,自今秋新生入學開始,我省境內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及民辦普通技工學校收費,其收費項目及標准將由以前的政府定價改為學校自主制定。

  省物價局相關人士介紹,此舉是為了支援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事業,有序推進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在改變定價形式的同時,我省還將規範這些學校的收費行為。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普通技工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通過招生簡章和收費公示欄等形式提前公佈本校制定的收費規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資訊,並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收費項目及標準,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此前,我省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及民辦普通技工學校和公辦的一樣,收費項目都由國家和省制定。但學校資質不同,收費也不盡相同。

  比如,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收費項目為學費、住宿費、代收代管費。其中,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基準價為每位學生一年3000元,一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上浮不超過25%,部省級重點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上浮不超過30%,下浮不限。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校的辦學條件、教學品質、培養成本、專業特點等情況,自行確定收費標準,並按隸屬關係報市物價、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住宿費由民辦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報市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代收代管費的標準由民辦學校自行確定,並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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