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向申請人公開環境資訊 河北武邑縣環保局成被告
- 發佈時間:2015-01-21 10:24:0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河北武邑縣環保局因未按法律規定向申請人公開環境資訊,被河北省民間環保組織法樹資訊諮詢中心告上法庭。19日,武邑縣人民法院對這場“民告官”公開審理。這也是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實施後,河北省首例政府環境資訊公開訴訟案件。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
據了解,原告于2014年9月25日向被告申請環境資訊公開。被告收到申請後,未依法向原告公開有關資訊。現公開期限已屆滿,原告依法提起訴訟。原告稱,《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環境資訊公開辦法(試行)》等都規定了政府及其組成部門應依照公民申請公開有關資訊的義務。新《環保法》針對資訊公開明確責任,地方各級政府及其環保部門存在“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資訊而未公開”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給予行政處分。被告武邑縣環保局提出,《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根據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政府資訊。原告不在武邑生活、工作,又不能證明其申請的資訊與科研有關,不具有資訊公開申請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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