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評:讓簡政放權助力金融創新
- 發佈時間:2015-01-20 19:12:1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月20日電(記者李延霞、劉錚)中國銀監會20日宣佈實行監管架構改革,對內設機構重新進行了職責劃分和編制調整,同時清減下放行政權力,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打響了金融監管改革的當頭炮。
銀監會成立以來,現行的監管架構和運作機制,對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經過十多年發展,我國銀行業發生了巨大變化:不僅銀行業總資産由原來的3萬億元增加到近170萬億元,更重要的是,中小銀行和信託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快速發展,理財産品、網際網路金融日新月異,“三農”、小微等領域對信貸資金的需求日益旺盛,銀行業發展面臨的新挑戰、新任務客觀上要求監管必須與時俱進。
銀監會監管架構調整,不單單是部門名稱和職責的變化,也不僅是行政資源向監管一線傾斜,背後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政府角色的深刻轉變。公眾更加關心的是,此次監管架構改革清減下放行政權力、為金融創新預留空間。
創新是金融發展的不竭動力。近年來,各類金融機構相繼推出跨行業、跨市場的新型金融産品,金融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與效率得到一定提升。但總體上我國金融創新仍然不足,制約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監管過多、過細,捆住了市場主體的手腳。只有通過簡政放權,為金融創新提供更好的環境和土壤,才能確保金融創新朝著更有效、更健康的方向發展。
據了解,此次清減下放行政權力後,銀監會今後只對全國性機構承擔風險監管主體責任,而對於地方性機構,僅對法人機構的新設籌建、市場退出、重組改制和破産重整進行審批,其他市場準入權力全部下放給地方銀監局。
許可權下放的層級越低,越貼近申請人,市場的作用就會發揮得越充分,市場主體的活力才能增強。事實上,在此次監管架構改革之前,銀監會已在悄悄進行權力下放的嘗試,比如首家網際網路銀行微眾銀行的籌建雖然是由銀監會批准的,但之後開業則是由深圳銀監局批復的。
放權不等於放任不管。據了解,銀監會在下放監管權力的基礎上,將建立對派出機構履行準入管理和監管盡職情況的後評價機制,建立行政許可負面清單和問責清單,凡發生派出機構未盡到屬地主體監管責任的,總會可視情況約束或上收監管權力,實現對派出機構按履職能力進行差異化授權和嚴格問責,以此做到監管不越位、不缺位。
銀監會此次監管架構改革,符合簡政放權的政府改革方向,著眼于經濟新常態下銀行業改革發展的需要,先行一步。人們期待著,中國金融業的監管體系乃至中國金融業自身的改革,能夠進一步向前推進,帶動中國金融業不斷創新,為滿足實體經濟發展和人們日益多元的金融需求提供有力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