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信貸指引》發佈 銀行分羹2.3萬億節能領域投資
- 發佈時間:2015-01-20 08:14:3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銀監會發改委聯合發佈《能效信貸指引》
19日,銀監會和發改委聯合發佈了《能效信貸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結合“十二五”規劃提出的三大重點節能領域。《指引》明確,能效信貸業務的重點服務對象將包括:工業節能、建築節能、交通運輸節能以及其他與節能項目、服務、技術和設備有關的重要領域。
《經濟參考報》記者還獲悉,為了鼓勵銀行對節能領域信貸傾斜,銀監會正在研究推動綠色金融債試點。綠色金融債將類似于小微企業金融債,不計入存貸比,不佔用信貸規模,但是,此項試點工作還需要央行批准。
據發改委預測,“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總投資高達2.37萬億元。因此,銀行在節能減排行業領域信貸投放的空間廣闊。
銀監會統計,截至2014年6月末,21家主要銀行機構節能環保項目和服務貸款餘額4.16萬億元,佔其各項貸款的6.43%。其中,工業節水項目餘額3470.1億元,節能服務貸款餘額349.3億元,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貸款餘額565.4億元,綠色交通運輸項目貸款餘額1.98萬億元。
銀監會統計部副主任葉燕斐介紹,能效信貸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用能單位能效項目信貸,節能項目由用能單位直接投資、運作,金融機構向用能單位提供信貸支援;第二種是合同能源管理信貸,節能項目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由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合同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用能單位設計、投資和運作節能項目,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的方式與節能服務公司分享合理利潤,金融機構向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信貸支援。
不過,葉燕斐也坦言,“節能領域信貸的風險控制存在一定難度,首先節能量測算存在複雜性。其次,用能單位靠節能收益作為主要還貸來源,而不是銷售收入,通常銀行正常給商業機構貸款都是以經營收入作為還款來源,直接劃到銀行賬戶,但用能單位節省下來的收益先要還給節能服務公司,由節能服務公司再還給銀行,因此約束力比較弱,如果法律關係等不合適的話就很難控制。”
為此,《指引》分別從貸款要素、盡職調查、節能技術和效益評估、質押登記方面對能效信貸業務風險點提出了審查要求,並對能效項目、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設置了一定的準入門檻。“當觸發重大違約事件時,可通過約定相應的救濟措施,包括追加擔保、終止貸款撥付、加速貸款回收、提前行使抵質押權,落實風險管理措施。”《指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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