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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有毒 竟能網購到

  • 發佈時間:2015-01-17 13:00: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毒“鹽”事件引發有毒物質來源擔憂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杜萌) 昨日,記者根據之前媒體報道,先後對秋水仙鹼、氫氟酸兩種有毒物質嘗試網購。結果證明,在一些行業門戶網站,賣家並不會詢問記者的購買資質,匯款後便可發貨。

  2013年,北京的27歲男青年喬某突感腹痛難忍且嘔吐不止,被送往醫院後診斷為秋水仙鹼中毒。後被查實是女友通過網路購買了秋水仙鹼。昨日,記者發現許多網上購物平臺均有公開銷售,多為化工産品製造企業直銷,且商家所提供售賣的秋水仙鹼純度均在98%以上,屬於高純度提取物。對於記者是否具備購買的相關證件,幾家賣家均未提及。幾家化工公司工作人員均表示,不需向快遞説明寄送物品,將物品用玻璃瓶或鋁箔袋子包裝好就可以。

  2013年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徵求意見稿)》中,秋水仙鹼並沒有被寫入其中。秋水仙鹼並不在危化品目錄中,也就意味著這種可以輕易致人死亡的毒素並不受管制,市民有買到的可能。

  此外,記者又以氫氟酸為例進行了搜索,在某電商網站找到2954條銷售資訊。氫氟酸有腐蝕性,吸入蒸氣或接觸皮膚會造成灼傷,嚴重者可致截肢。

  律師:賣家涉嫌構成非法經營

  記者諮詢相關律師了解到,根據國務院591號令《國務院化學品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網購上的賣家如果在沒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售賣有毒物質和危險化學品,那麼這種行為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如果賣傢具有相應危險物品的經營許可證,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於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依然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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