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危險化學品“身份證”不可少
- 發佈時間:2014-10-24 07:33:52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來信
10月10日,昆山檢驗檢疫局在口岸查驗時發現一批進口危險化學品不合格,原因居然出在一張小小的“危險公示標簽”上。
該批貨物為丙烯酸聚合物,屬於危險化學品,採用集裝箱運輸,包裝容器為開口鋼桶,共計16桶,毛重2.81噸。經過現場查驗,發現産品加貼的“危險公示標簽”格式不對、內容不全,沒有標明預防措施、安全儲存、廢棄處置等必要的內容。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而“危險公示標簽”作為危險化學品“安全身份證”,其格式和內容均有明確規定。
為確保進口危險化學品的品質安全,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口企業要關注“危險公示標簽”,全面了解進口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要求,簽訂合同時明確貨物包裝條款。切勿“因小失大”,因小小標簽而導致收貨時間延誤甚至退貨。
本報記者 潘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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