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發佈企業“出海”安全建議書
- 發佈時間:2015-01-17 01:31:40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俞永均 通訊員葉由兵)中國信保寧波分公司昨天發佈的數據顯示,2014年該公司承接的出口信保項下出口貿易額達165.4億美元,同比增長13%,投保企業超過3600家。目前,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在我市一般貿易出口的滲透率和客戶覆蓋率都接近30%。
從數據統計看,去年中信保新承接案件報損金額近2億美元,案件數量和金額均創歷史新高。通過賠付和海外追討,累計為企業減少損失近1.4億美元,同比增長32.8%。為幫助企業做好事前風險防控,中國信保寧波分公司結合理賠案例,就我市外貿企業防範風險發佈了安全建議書。
■識別市場機遇中的風險陷阱
2014年,我市一家製造企業通過中間人與美國買方簽署了出口合同,並按時出運了貨物,但到了應付款之日卻遲遲沒有收到貨款。受該企業委託,寧波信保與美國買方進行了聯繫,卻得知買方已在中間人指示下更改了付款路徑並支付了貨款,同時買方指出出口企業合同上的簽字是偽造的。
近年來,越來越多不良進口商和中間商,利用國際貿易方式的靈活性和參與主體的多樣性,打著做生意的旗號,騙取出口企業貨物,事後卻金蟬脫殼。為此,寧波信保建議出口企業要重視對合同買方主體的辨認,尤其要注意核查中間人的身份。
此外,今年以來買方在貨物抵港收貨後宣佈破産或直接失蹤的案件屢見不鮮,給我國出口企業安全收匯帶來重大風險。一些國外買家還惡意利用當地法律法規漏洞,拖延或規避付款義務。出口企業應定期通過專業渠道,對買方企業進行實時資信調查。
■認清交易細節中的風險隱患
貨物存在品質問題是海外買方拖欠貨款的常見理由之一,其中不乏買方無中生有或誇大其詞,以實現扣款目的。我市某企業向非洲買方出口了近12萬美元的幹洋蔥,買方收貨後未提出任何異議,卻在應付款之日前突然提出貨物存在品質問題並要求大幅度折扣。
經過對品質糾紛類案件的分析,寧波信保認為,貿易雙方對品質標準無約定或約定不明,出運前無驗貨/檢測環節,或驗貨後無書面報告等,都可能為買方提供品質藉口。建議出口企業在與買方簽訂貿易合同時,對品質條款、檢驗條款、品質異議條款等容易引起糾紛的重要事項進行事先約定。同時,出口企業也要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在糾紛發生後積極正當應對並保留書面證據。
除了傳統買方信用風險,一些新型外貿風險也在滋生,出口企業可借助專業風險管理機構的力量建立全程的風險控制體系,持續關注買方經營狀況,實時監控“出運前—出運中—出運後”流程中的收匯風險。
■把握風險處置中的時間策略
近幾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國際市場外需整體出現萎縮情況。很多出口企業非常珍惜來之不易的訂單,對眼前的風險“視而不見”,以期維護與客戶之間的良好合作關係。
2013年6月起,某俄羅斯買家陸續出現大金額拖欠。寧波某出口企業為了支援買家,仍然繼續出運,以期通過不斷供貨盤活買方資金。最終,該出口企業超過250萬美元的應收賬款無法追回,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寧波信保建議,出口企業在出現風險後應擯棄觀望心態,及時催討貨款並暫停出運。同時,理性分析風險類型,蒐集風險處置的週邊資訊,將損失減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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