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口集裝箱退稅政策:外貿企業享同等"待遇"
- 發佈時間:2014-10-27 07:2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10月26日訊 (記者 崔文苑)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公告,明確了企業出口集裝箱有關退(免)稅問題,從2014年起,外貿企業出口集裝箱實行與生産企業出口集裝箱相同的退稅政策,企業出口到堆場的新造集裝箱,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和其他退稅憑證的,准予辦理退稅。
關於新造集裝箱出口問題,此前文件只對生産企業的出口集裝箱做了規定,對外貿企業出口集裝箱情形並未明確。為了公平稅負,進一步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了企業出口新造集裝箱的退(免)稅規定,統一明確企業出口到堆場的新造集裝箱,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同時符合其他出口退(免)稅規定的,准予辦理退稅。這一規定,統一了集裝箱外貿企業和生産企業的出口退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