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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電網成本的“黑匣子”“自然壟斷”的電網,收益誰説了算?深圳改革“試”出了什麼?

  • 發佈時間:2015-01-16 16:29:18  來源:拉薩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署在深圳市啟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這標誌著我國輸配電價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

  電力市場化改革為何從輸配電價入手?要動誰的“奶酪”?記者採訪相關專家和業內人

  士,解讀深圳樣本。

  發展改革委有關專家表示:電力系統龐大而複雜,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絕非易事。此次深圳試點選擇輸配電價作為切入點,恰是因為電價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而輸配電價是電價改革最為關鍵的環節。

  如果按照上下游環節劃分,電力系統由發電、輸電、配電、售電四個部分組成,由此也形成了上網電價(電網購入發電企業電力的價格)、輸配電價(輸配電環節價格)、銷售電價。

  2002年國務院發佈《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拉開電力體制改革“大幕”,核心就是要“打破壟斷、引入競爭”。隨後,2003年出臺的《電價改革方案》,提出長期目標是要在進一步改革電力體制的基礎上,將電價劃分為上網電價、輸電價格、配電價格和終端銷售電價;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

  “電價改革的思路就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景春梅説,在電力産業鏈上要放開競爭性業務,在發電和售電兩頭形成“多買多賣”的格局,但是沒有輸配電價的獨立,“兩頭”就很難放開。

  電力體制改革十餘年來,發電端包括五大發電集團等多主體競爭局面已經形成,但輸電、配電、售電垂直一體化的局面仍然存在,獨立的輸配電價仍被擱置。這導致發電成本向電價傳導不順暢,發電企業效率差異未真正體現,價格信號不能合理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和環境損害成本。

  “以前電網的成本就好像是個‘黑匣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劉樹傑説,儘管以前發展改革委也公佈過輸配電價,但那只是電網購售電的實際價差,而不是根據其資産和實際運維成本來確定的輸配電環節價格。深圳試點,就是要打開電網成本這個“黑匣子”。

  旨在“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的改革,對於電力産業鏈生態的影響正逐步顯現。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從世界範圍來看,電力輸配環節具有自然壟斷特性,按國際通行做法應實行政府定價。

  既然是不適宜競爭的“自然壟斷”和政府定價,那麼,電網收益如何界定?此次方案明確,在成本監審基礎上,按“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確定輸配電總收入和輸配電價。電網實際成本高於政府核定的准許成本時,高出部分由企業自行消化;低於准許成本時,節約成本可在企業與用戶之間分享。

  根據國家的核定,2015年-2017年深圳市電網輸配電價水準比2014年深圳電網實際購電、售電價差每千瓦時下降1分多錢,並逐年有所降低。據測算,輸配電價每下降1分錢,電網環節的收入會下降約7億元。

  電力市場化改革選擇深圳,不只是因為敢為人先的深圳精神,更多的是因為深圳在電力市場建設方面較好的基礎。

  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深圳市在電價管理機制、銷售電價結構等方面就進行了改革,包括對深圳供電局實行利潤控制,設立以電價調節準備金為基礎的動態平衡機制,根據用戶的用電負荷特性改革銷售電價結構等。

  “深圳市具有電價改革的體制條件。”深圳市供電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12年1月起,按照南方電網公司的安排,深圳供電局變更為南方電網全資子公司,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改革的綜合條件好。

  既然是試點,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要“試”出什麼?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方面,深圳試點為更大範圍的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為進一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創造有利條件。獨立輸配電價改革若能向全國推廣,將徹底改變目前電網的盈利模式,為後續發電側、售電側改革提供必要條件。

  另一方面,深圳試點也探索了對於網路型自然壟斷企業的監管模式。這位負責人介紹,對電網企業監管由現行核定購售電兩頭價格、電網企業獲得差價收入的間接監管,改為以電網資産為基礎對輸配電收入、價格、服務全方位直接監管。

  (據新華社)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署在深圳市啟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這標誌著我國輸配電價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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