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網輸配電價正式發佈 相關配套改革需提速
- 發佈時間:2015-01-16 08:09: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深圳電力改革邁過關鍵節點,電網輸配電價通過審核。現行電網企業獲取購售電價差的盈利模式被徹底打破,我國電力市場格局有望向“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的現行國際電力市場競爭格局轉變,也將為其他壟斷企業的改革探索提供有益借鑒
在深圳電改試點開始兩個月後,最關鍵的一項指標——電網輸配電價1月15日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核準並正式發佈。
批復顯示,2015年至2017年,在深圳電改試點首個監管週期裏,輸配電價水準分別為每千瓦時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時0.1558元下降1分多錢。
“此次核定深圳市輸配電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標誌著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對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有著重要意義。”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首個監管週期內,輸配電價水準將呈逐年遞減趨勢,這一改革成果將直接惠及當地廣大電力用戶。
輸配電價是如何核定的
“深圳市電改的突破性在於,這是國內第一次以電網總資産為基礎,在成本監審基礎上,按‘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的輸配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在深圳電改試點啟動後,國家及廣東兩級發改部門首先對深圳市電網2012—2014年間的歷史成本進行了嚴格的成本監審,在成本監審核定的歷史成本基礎上,測定了2015年至2017年成本費用,並按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測算出未來3年的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
一位熟悉電力市場的人士坦言,輸配電價逐年降低,不光給電力用戶帶來了實惠,同時也強化了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改革後,電網的收入會出現下降,在規劃、投資等方面都要精打細算,物價部門隨時會對其經營成本進行監測。
據悉,改革後,電網企業通過收取過網費的方式獲得收入,發電售電價格高低與電網收入無關,因而電網企業與發電、售電企業沒有了利益之爭,在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直接交易中將保持中立地位,一方面避免干預電力市場的有效運作,另一方面將更多地去關注自身輸配電業務的運營和發展。
加快配套改革擴大試點範圍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厘清成本僅是輸配電價改革的第一步,在此基礎上推進電力市場主體培育、電力交易市場建設等相關配套改革,仍需進一步提速。
按照改革目標,在建立起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之後,將增加銷售電價調整的透明度,進而推進銷售電價改革。公佈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後,電力用戶或市場化售電主體可按其接入電網的電壓等級支付輸配電價,有利於電網無歧視向所有用戶開放,促進發電側與銷售側電力市場建設和市場主體培育。
專家表示,深圳電改有望從根本上改變電網通過買、賣電之間的差價而獲取利潤的盈利模式,電網企業從過去的利益方,變成了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之間的中立方,避免了其對電力市場的干預,同時也有利於電網更多地去關注自身輸配電業務的運營和發展。此外,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的公佈,也有利於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該負責人表示,改革將遵循由易到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在試點中邊摸索、邊總結、邊完善,改進方法、積累經驗,為全面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