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註冊制無IPO氾濫之憂 需建市場化遴選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1-15 09:27:3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新興轉軌市場,IPO發行數量不因註冊制的實施而可預測,反而更加變幻莫測。在和諧抑或嘈雜的交響聲中,如果有一根指揮棒來引導發行家數,那麼非流動性莫屬。流動性是水,IPO是舟。流動性充裕程度是決定IPO家數和募集資金量的最主要因素。
■證券交易所追根溯源是證券交易的場所,其次才是證券融資的場所。流動性是因,融資是果,而不是相反。忽視流動性建設,是出於長期以來根深蒂固的認識:融資是資本市場為實體經濟服務的體現,而交易是虛擬經濟的“零和博弈”行為。這種認識又源於中國資本市場制度變遷的特殊路徑:中國資本市場是由頂層設計出發,自上而下建設的,帶有鮮明的政治經濟的目的性;西方資本市場則是自下而上的,由市場逐利行為和危機後的制度修復驅動演變。
發行市場化:流動性是水,IPO是舟
股票發行註冊制若落地定局,市場坊間便有一問:2015年能發多少家IPO?註冊制意味著將發行品質判斷徹底交給市場,發行節奏、發行價格也徹底交給市場。那麼,問題就轉換成:在純粹市場化的證券發行制度與中國各種現實狀況對接的第一年,將有多少家IPO?
市場化的舞臺跌宕多姿,誰主沉浮?這需從證券和資金的供需角度分析。從證券供給方(同時也是資金需求方)看,發行人和保薦、承銷機構希望儘快實現IPO,但也擔心發行氾濫,拉低估值中樞。從證券需求方(同時也是資金供給方)來看,投資者希望新鮮品種入市,也擔心“堰塞湖”開閘泄洪,衝擊二級市場。在純粹市場化環境中,發行家數和發行價格便由供需各方“看不見的手”,悄無聲息地決定著。然而在新興轉軌市場,地方與中央的博弈、促進企業融資和防範系統風險的矛盾,鼓勵創新政策與制度套利行為的糾結,也將無聲無息地滲透市場,減損“市場化”的成色,扭曲形變各主體的行為和預期。
由此可見,IPO發行數量不因註冊制的實施而可預測,反而更加變幻莫測。在和諧抑或嘈雜的交響聲中,如果有一根指揮棒來引導發行家數,那麼非流動性莫屬。
流動性是水,IPO是舟。流動性充裕程度是決定IPO家數和募集資金量的最主要因素。中國兩次IPO高峰,均發生在流動性最為充沛的牛市。2007年和2011年IPO兩百和三百餘家,其間工商銀行、中國神華申購資金動輒千億,市場仍毫無懼色。
美國作為成熟資本市場,每年IPO市場狀況隨波逐流,大起大落。2000年美國高科技泡沫正盛,一年發行381家IPO。隨著泡沫破滅,2001年僅有79家IPO。在新一輪泡沫的高峰,2007年納入160家IPO,但在2008年經歷雷曼兄弟破産等事件衝擊,流動性乾涸的市場僅接納了21家IPO。
證券交易所追根溯源是證券交易的場所,其次才是證券融資的場所。流動性是因,融資是果,而不是相反。忽視流動性建設,是出於長期以來根深蒂固的認識:融資是資本市場為實體經濟服務的體現,而交易是虛擬經濟的“零和博弈”行為。這種認識又源於中國資本市場制度變遷的特殊路徑:中國資本市場是由頂層設計出發,自上而下建設的,帶有鮮明的政治經濟的目的性;西方資本市場則是自下而上的,由市場逐利行為和危機後的制度修復驅動演變。
二十五年前成立滬深交易所,為國企融資解困服務的色彩強烈。一年前建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國務院提出定位是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不以交易為主要目的。這種定位在政策目的性方面正確無疑,但卻加深了對交易場所性質的誤解。隨著新三板的擴容,各方面越來越意識到市場流動性對企業融資至關重要。呼籲降低投資者門檻、引入連續競價機制、建立細分層次,都是為提高流動性做出嘗試。
真正的註冊制:無IPO氾濫之憂
在實行註冊制的成熟市場,IPO仿佛存在隱性的門檻,盈利能力平常的企業無法跨越,知難而退。法律形式上符合IPO要求的企業成千上萬,卻大多無緣交易所市場,只有佼佼者才有資格問鼎。例如,2013年美國179家IPO並在三大交易所上市,一掃金融危機五年來的頹勢。2014年再創高峰,261家IPO刷新了本世紀以來最高紀錄。2014年IPO平均每家募集資金3.12億美元(扣除阿里巴巴之後為2.29億美元),與2013年的2.47億美元旗鼓相當,上市首日的平均市值15.55億美元。整體上看,IPO企業是不折不扣的大公司,少數小企業或者未實現財務盈利的企業,非熱門新興行業的龍頭莫屬。原因何在?
更耐人尋味的是,2013年、2014年的大企業IPO盛宴發生在2012年《JOBS法案》實施之後。《JOBS法案》大大降低了企業上市的監管要求,試圖將小企業帶上IPO的快車道(“RebuildIPO on the ramp”)。結果並未如願,小企業依然徘徊在交易所市場之外。
究其奧妙,在於市場化的遴選機制:
其一,即便小企業符合法律法規的條件,得以通過證監會的發行註冊,在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上,也只有成長性突出者才能受到承銷商的垂青、證券分析師的研究覆蓋和基金機構的追捧。質地平庸的小企業鮮有問津,流動性折價嚴重。投資者預料到流動性風險,在認購時要求更多的折扣。上市的仲介佣金和發行折扣代價不菲,令一般的企業知難而退。
其二,更嚴厲的是與股票流動性掛鉤的退市標準。如果股價低迷,持續低於交易所的維持上市標準,且在限定時間內無力回升,即被強行退市。納斯達克、紐交所歷年退市家數幾乎都多於上市家數,對覬覦交易所上市的企業構成潛在威脅,躍躍欲試者需掂量自身條件,量力而行。
其三,如果通過財務造假、市場操縱等手段進入交易所市場,且維持股價規避退市,往往會落入做空機構的圍獵範圍。退市過程還引發集團訴訟等法律風險。嚴格的法律追責反過來督促承銷商、會計師等證券服務機構對項目精挑細選,嚴格把關。2011年中概股危機就是鮮明的例子。
真正的註冊制,有嚴格退市、大規模做空、集團訴訟三重防護,發行前端貌似不加設防,卻無IPO數量氾濫和品質低劣之虞。反之,倘若後方空虛,在發行關口貿然撤防,就容易誘發市場畸變。
註冊制元年:IPO發行的三種可能情景
在資本市場,有市場化運作良好的註冊制,也有市場化運作失序的註冊制,甚至有行政手段不時干預的偽註冊制。2015年作為註冊制元年,IPO發行市場存在三種可能的情景:
最好的情景:市場化的監督、制衡和懲罰、保護機制到位,好的企業脫穎而出,差的企業無人問津,假的企業人人喊打。IPO平穩放水,投資者預期穩定,無人爭搶踩踏。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在改革之初即提出設想,逐步實現監管重心後移,在股票發行前端監管機構不進行投資價值判斷,嚴厲的監管執法將阻退造假者、摻水者矇混過關的企圖,市場“寬進嚴退”,“有進有退”。這種理想格局難以一蹴而就,試錯過程還將經歷顛簸波折。
次優的情景:市場“寬進難出”,IPO門檻低但退市不暢,法律追責乏力,民事訴訟難興。所幸正常市場運作不乏價值判斷功能,不同品質的企業被賦予差別待遇。低品質的發行人股價低迷,投資者屢次試錯後形成“買著自負”心態,承銷商遭受發行失敗後更加謹慎選擇項目。但市場滯留一批“仙股”、“僵屍股”,雖無礙優質企業成功上市,但市場整體估值和流動性受損。一旦經濟危機“黑天鵝”來襲,資本市場將接受嚴峻的考驗。
最差的情景:大量IPO涌入市場,拉低估值中樞。交易所在短期商業利益和地方行政的壓力下“底線競爭”。平庸企業濫竽充數,欺詐發行處罰無力,“市場先生”喜怒無常。道德風險滋生,逆向選擇橫行,投資者信心受挫,流動性元氣大傷。監管方被“市場化”的語言暴力綁架,干預左右為難,政策進退失據。這是我們在2015年註冊制落地過程中,應竭力避免的情況。
(作者係中央財經大學兼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