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 發佈時間:2015-01-15 08:31:41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簡承淵
近日,最高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通知》,公訴廳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強調説,依據《通知》,檢察機關將強化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建立訊問(詢問)未成年人錄音錄影制度,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這位負責人強調,為全面落實國家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政策,充分體現雙向保護原則,各地要結合實際,將性侵害未成年人,拐賣(綁架)兒童等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納入未成年人刑事檢察部門受案範圍,強化立案監督,積極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依法嚴厲打擊危害未成年人犯罪。
在辦案中注意講究方式和技巧,依法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避免對其造成二次傷害。要加強與司法行政、民政、教育、衛生等相關部門及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聯繫和協作,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身體康復、心理疏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保證各項特殊保護政策和制度在檢察機關得到貫徹落實,更好地保護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在採訪中,這位負責人談到目前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如:思想認識有待提高,就案辦案,重懲罰、輕幫教的傳統辦案思維仍然突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在一些地方沒有落實到位。
事實上,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因為缺乏辨識與選擇能力,若一味堅持傳統打擊理念,有可能喪失教育、感化、挽救良機。因此改變傳統司法辦案觀念尤為重要,解決未檢機構和專業化隊伍建設問題迫在眉睫。“未檢機構單列有利於從根本上貫徹落實未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原則,在法律層面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不以實現懲罰為首要目的,而以預防再犯、幫助未成年人為己任,與適用於成年人的普通程式理論根基不同。在機制層面,未檢除集批捕、起訴、法律監督等職能外,還承擔著幫扶教育、預防犯罪等社會職能,這充分反映了其具有綜合性特點,與其他檢察部門明顯不同。”這位負責人説。
記者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全國三級檢察機關共成立有獨立編制的未檢機構807個,在公訴部門下設未檢工作辦公室740個,設專業辦案組1275個。
當前,多數地方輔助司法的社會體系還未建立起來,缺乏專業人員和配套機制,造成很多特殊制度和要求難以落實,尤其在外來、流動未成年群體中更甚。“針對這些問題,《通知》要求進一步推動社會化制度構建,著力建立多部門合作及司法借助社會力量的長效機制。”這位負責人説。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對未成年犯罪實行的基本法律原則具體落實到檢察工作中,就是要“少捕慎訴少監禁”,而對大量涉罪未成年人非監禁化,必然對社會化幫教預防措施、社會支援系統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各地檢察機關已為此做出了有益探索,積累了豐富經驗。如北京、四川等地由司法社工、公益律師進行社會調查;上海等地借助“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通過社工力量,建立起不捕、不訴考察幫教的社會觀護制度;江蘇、浙江、福建等省在熱心公益的企業建立社會管護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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