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住宅小區停車費“未放先漲” 存利益尋租空間
- 發佈時間:2015-01-14 08:15: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宣佈放開住宅小區停車服務價格,公眾擔心此次價格管制放開是否會造成小區停車費上漲。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放開業主共有車位停車收費,有利於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價格放開後,意味著管理部門將事前定價轉為事中事後管理。
事實上,此舉出臺以前,部分地方已出現小區停車價格“未放先漲”、政府指導價“失控”等情況。
目前,國內一線大城市住宅小區停車收費基本執行的是政府指導價。一方面是小區停車收費不高,但另一方面,城市整體停車位不足、一戶多車等現象帶來的車位供需失衡,小區停車難問題日趨嚴重。
失衡的供需關係,造成一些地方住宅小區停車價格出現不同形式的“未放先漲”。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的調查數據顯示,廣州市中心城區住宅配建停車場的個人産權車位,月租最高為每月2300元。在中心城區的149家住宅停車場中,僅有4家控制在政府最高指導價範圍內,超過97%的停車場收費高於政府最高限價。
各種變相漲價也層出不窮。此前北京市價格部門曾接到投訴稱,有居住區停車場甚至欲一次性收取20年的停車場管理費和租賃費;位於北京南四環的部分新建住宅小區,出現在小區內外沒有停車審批、不該收費的道路範圍卻被收費等現象。
曾代理多起小區物業糾紛官司的北京蘭臺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對記者表示,除了私自漲價,一些住宅小區還把停車費計入物業費,造成變相漲價。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停車管理上的話語權微弱。而物業公司服務差,存利益尋租空間。
在部分一線大城市,由於政府定價價格低廉、供需失衡,業主要想獲得車位很難,不僅導致不少小區物業公司將物業費與停車費掛鉤進行漲價,一些業主為了獲得車位長期使用權,不得不“找人、找關係、多花錢”。
位於廣州天河區棠下的棠德花苑是廣州市曾經最大的解困房小區,該小區有9000多戶居民,汽車登記量3000輛,但目前小區僅有1500個車位。有車業主紛紛投訴:“月保卡”基本買不到,每天要排隊買“臨保卡”,經常要等上一兩個小時才能進入自家小區。
按照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小區公共區域規劃的停車場的收費,應在扣除成本後交由全體業主使用。許多小區內的露天停車場原本規劃不是停車場,而是花園或公共道路等,一旦功能發生改變,必須取得小區2/3業主的同意。
但記者調查發現,在北京,由於指導價偏低,導致不少業主對物業公司的違規行為不太關注。包華告訴記者,他曾經發現北京一個管理數百個露天車位的小區物業公司,在財務報表上僅顯示一年收入1萬多元,業主卻毫不知情。“小區居民覺得反正有地方停車就行。”包華説。
目前,不少小區內物業公司刻意混淆各種産權關係,在不該收費的區域亂收費。與此同時,由於政府對各種産權停車位的使用規則不同,造成一些車位利用率不高。
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説:“財政配套投入資金不足,一些公共區域産權不明晰、規劃不到位,再加上停車場收費指導價不合理,令投資企業建設積極性不高,造成停車場供不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