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今年試行提前招生
- 發佈時間:2015-01-14 03:29:56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綜合
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佈的通知,現實行的高職自主招生擬從2015年起逐步向高職提前招生過渡,鼓勵有條件的高職院校先行試點。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規定,高職提前招生普通高中學生以高中學考成績為基本依據,中職學生以全省統考的職業技能成績為基本依據,院校進行必要的測試,綜合評價,雙向選擇。今年經高職院校自願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後將開展部分高職提前招生試點工作。其他院校高職自主招生仍按原有辦法執行。到2017年,全面實行高職提前招生。
考生可報考5所高職院校
據了解,根據院校要求,普通高中學生憑高中學考(會考)成績、中職學生憑全省統考的職業技能成績自願報考。考生可報考不超過5所高職提前招生試點院校,另外還可報考1所高職自主招生院校。
院校將擬錄取與備錄考生名單
院校可根據專業要求組織必要的綜合測試,綜合評價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
綜合測評結束後,院校根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品質的原則,按事先公佈的錄取規則及招生計劃,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按規定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
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專業擬錄取和備錄取。
考生選定錄取學校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後,已被正式錄取考生的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後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院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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