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院校生均財政撥款要看“改革和績效”
- 發佈時間:2014-11-28 22:29:50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財政部、教育部近日出臺意見,要求各地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加快發展現代現代高等職業教育。同時,從2014年起,中央財政建立“以獎代補”機制,激勵和引導各地建立完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提高生均撥款水準。
意見要求,各地要科學合理確定撥款標準,並逐步形成生均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在建立完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過程中,在注重公平的同時,要切實體現改革和績效導向,以學生規模存量調整為重點,促進高職院校加強內涵建設。防止出現吃“大鍋飯”和盲目擴招的問題。要向改革力度大、辦學效益好、就業品質高、校企合作緊密的學校傾斜,向管理水準高的學校傾斜,向當地産業轉型升級亟需的專業以及農林水地礦油等艱苦行業專業傾斜,引導高職院校合理定位,辦出特色和水準。
意見明確,中央財政根據各地生均撥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況、體現績效的事業改革發展情況、經費投入努力程度和經費管理情況等因素給予綜合獎補。綜合獎補包括撥款標準獎補和改革績效獎補兩部分。
撥款標準獎補根據各地提高高職院校生均財政撥款水準的具體情況核定。2017年各地高職院校年生均財政撥款水準應當不低於12000元。2017年以前,對於年生均財政撥款水準尚未達到12000元的省份,中央財政以2013年為基期對各地生均財政撥款水準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撥款標準獎補。對於年生均財政撥款水準已達到12000元且以後年度不低於這一水準的省份,中央財政給予撥款標準獎補並穩定支援。2017年,對於年生均財政撥款水準仍未達到12000元的省份,除不再給予撥款標準獎補外,中央財政還將暫停改革績效獎補;教育部將在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安排時予以必要限制,並對其高校設置工作予以調控。財政部、教育部將從生均財政撥款制度建立與完善、預算安排等方面,加強對各地高等職業教育投入情況的監測。
改革績效獎補根據各地推進高職院校改革進展情況核定。中央財政依據監測數據和相關統計資料,選取體現改革績效導向的因素分配,並適當向高等職業教育改革成效顯著的省份傾斜、向年生均財政撥款水準率先達到12000元且穩定投入的省份傾斜。2017年以後,當各地年生均財政撥款水準全部不低於12000元時,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加大改革績效獎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