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納稅識別號可能成第二張身份證

  • 發佈時間:2015-01-12 09:29:31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上周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未來我們每個公民可能都將擁有一個由稅務部門編制的唯一且終身不變、用來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這個屬於每個人自己且終身不變的數字代碼很可能成為我們的第二張“身份證”。除此之外,一位稅務系統人士指出,“納稅識別號”相關規定的出臺,將使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問題,得到更加有效的監管。

  所謂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部門按照國家標準為企業、公民等納稅人編制的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在此次發佈的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法律地位。

  在徵求意見稿中,反映最強烈的就是:“一個納稅年度內向其他單位和個人給付5000元以上的,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給付的數額以及收入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

  “雖然這與目前實行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但其瞄準的更是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問題,監管效率將明顯提高。”一位稅務系統人士指出。

  據了解,目前我國對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制度。其中人們的常規收入,比如工資、獎金等都是由單位代扣代繳,目前執行得較好。而在這些常規收入外的自行申報方面則存在著不小的漏洞,也就是所謂的“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不意味著是不合法收入,但由於其不在明處而導致了逃稅問題。”這位稅務人士介紹,一方面是“灰色收入”接收者有意逃稅;而更多的其實是出於不願意讓灰色收入“見光”而不願意自行申報。由於“灰色收入”更多是以現金形式給付,就目前的監管手段而言確實存在較大漏洞。而根據徵求意見稿規定,這部分收入也需要由給付者履行一定責任,雖然沒有明確代扣代繳,但“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給付的數額以及收入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的規定相當於把“灰色收入”放在了明處,而且這上升到了法律層面就完全不一樣了。“這意味著以往可能存在灰色地帶的現金往來將從付款方源頭上予以控制,付款方將錢給了誰必須將其納稅人識別號登記在冊,從而實現對這個部分的全程監管。”

  納稅識別號會成中國人第二張身份證?

  根據徵求意見稿中的描述,公民的納稅人識別號是由稅務部門按照國家統一標準編制的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那麼是不是意味著它未來可能會像身份證號碼一樣重要呢?

  對此,有稅務專家認為,納稅人識別號究竟能不能成為公民的第二張身份證主要取決於這個代碼的權威性和實用性。而做到這兩點既需要法規的完善也需要執法的力度。“如果真的像預想的那樣,公民收取一定金額錢款、購買和登記不動産、大宗消費、簽合同協議以及繳社保費都需提供這個號碼時,其重要性自然就十分重要了,很多人對於納稅人識別號可能也會像身份證號碼那樣熟記於心了。”而據這位人士分析,為了避免號碼的混亂以及方便管理,未來的納稅人識別號很可能就是在每個公民的身份證號碼的基礎上編制而成,甚至可能就是其身份證號本身,從而確保納稅人識別號的權威性和規範性。北京青年報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