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創新的科學內涵要抓住三個“不能”
- 發佈時間:2015-01-11 01:30:3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黨的十八大在綜合分析國內外大勢的基礎上,提出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準確把握創新驅動發展的科學內涵,是實施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前提。
第一,不能把創新簡單等同於科技。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創新是三個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一方面,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是創新的重要來源,是技術創新的基礎,但科研工作特別是科學研究不一定具有明確的經濟目的,科學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探尋自然界的客觀規律。而且還必須指出的是,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只是在創新的“萬里長征”過程中走出了第一步,要實現創新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另一方面,按照普遍理解,創新是指把一個想法商業化的過程,本質上是一個經濟行為。從嚴格意義上講,如果一項技術發明沒有實現商業化,轉化為現實生産力,則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創新,寫一篇論文則更不是創新。
第二,不能把技術創新過程簡單等同於科技推動。創新究竟是供給推動還是需求拉動,這是一個在學術界長期爭議的問題。在創新概念提出後的很長一段時期內,大家普遍將創新理解為一個線性過程,認為創新開始於基礎研究,然後是應用研究,之後再進入開發應用階段,即所謂的“技術推動模型”。但到了20世紀60年代後,一些學者提出了相反的觀點,認為創新主要是由現實需求拉動的,創新首先來自於市場需求,然後是技術開發、産品製造和銷售,即所謂的“需求拉動模型”。
現在,大家普遍認為創新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供給推動和需求拉動共同作用的結果,關鍵在於建立一個良好的創新環境。其中,“供給端”包括技術訣竅、科學研究、風險投資、管理創新、技術發明等,“需求端”包括人們對産品品質和安全、生活便利、生産效率等的需求,“創新環境”包括教育水準、智慧財産權保護、政府規制和實驗室、資訊網路等基礎設施,這三方面共同構成了創新的生態系統。
第三,不能簡單照搬發達國家創新驅動發展的模式。由於國情和發展基礎、發展階段的差異,各國在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中採取的模式不同。一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技術領先型模式,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以“國家戰略需求-基礎研究-技術開發-商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大企業收購兼併”為主線,通過基礎研究和國防科研經費支援、專項基金資助、政府採購與國防採購引導和軍民結合,運用市場機制促進研究開發、推廣應用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要求具備良好的産學研合作和技術轉移機制,同時要有一整套有利於重大技術發展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另一種模式是以日本、南韓等國家微電子工業為代表的技術追趕型模式,是以“經濟發展需求-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商業化-大企業主導”為主線,通過政府的強有力組織、大企業的雄厚實力和金融財團的大力支援,實現重大技術快速發展和追趕的一種模式。
綜合來看,我國無論在發展階段,還是在政治經濟制度和創新環境等方面,與美國等發達國家都存在較大差異,簡單照搬發達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模式是不行的。摘編自《全球化》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