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下鄉“玩農業”將有章可循
- 發佈時間:2015-01-09 08:32:43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1月8日新媒體專電(記者林遠)工商資本下鄉“玩農業”無章可循的局面即將結束。記者從多位權威人士處獲悉,相關部門正抓緊徵集工商資本租賃農地準入監管和風險防範問題的建議,有望在今年出臺規範工商資本下鄉的具體辦法。
專家認為,我國農村人多地少,如果不加限制地讓工商企業進入農業的直接生産領域,大片圈地,一方面會導致農業生産的“非糧化”趨勢,引發糧食安全問題,另一方面,會擠壓農民就業空間,影響農村的穩定。因此,建議監管辦法對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在租賃時間和土地面積上有明確的上限控制,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查。
北京農村産權交易所高級經理趙忠煦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的土地流轉交易,對拿地企業的註冊資本和經營能力都還沒有明確的門檻和監管,交易所會有一些簡單的資質審核和認定,但這些都不是必需的,也不是全國統一標準。只要符合自願和有償的原則,交易就可以成立。至於是否“依法”,現在法律和政策對受讓方的條件認定仍為空白。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此前表示,為了避免農村出現大資本排擠小農戶,避免出現土地的大規模兼併,避免大批農戶喪失經營主體地位,必須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採取慎重的態度。隨著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參與農地經營規模的擴大,迫切需要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準入和監管制度。
記者了解到,目前相關部門對準入監管辦法的研究核心在於,如何界定工商企業是否為“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地,地方政府如何控制工商企業在上限範圍內租賃土地,突破上限後的退出機制及制裁措施,以及如何科學地建立風險保障金制度等。
“政府對工商資本長時間、大面積租用農地的態度是謹慎的,但是不代表政府對資本進入農村是消極的。”一位不願意具名的專家説,雖説要建立嚴格的準入門檻和監管制度,但是總體而言政府是鼓勵工商資本下鄉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農産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企業,更將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龍頭企業,以增加財産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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