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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走出去”金融添動力

  • 發佈時間:2015-01-08 19:29:26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程亞麗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1~11月,我國非金融類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總額達898億美元,成為僅次於美國和日本的第三大對外投資國,並有望在今年超過外商直接投資,成為資本凈輸出國。

  伴隨著“元氣滿滿”的中國企業踏上海外市場,對境內金融支援的要求也日益緊迫。2014年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通過三方面金融政策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幫助:一是簡化審批手續,便利“走出去”;二是拓寬融資渠道,助力“走出去”;三是健全政策體系,服務“走出去”。

  正當其時的支援

  在業內人士看來,加強金融政策對企業“走出去”的支援,正當其時。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企業海外投資與金融支援密不可分,資金融通、跨境結算、信用擔保、風險抵補、財務管理等都需從金融機構處獲得助力。

  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分佈在全球184個國家和地區。與之不相匹配的是,國內銀行在海外的分支機構非常有限,就連國際化程度最高的中國銀行工商銀行也僅在4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支。“金融機構自身‘走出去’的步伐遠遠落後於企業。”溫彬説,“在支援的廣度和深度上都難以滿足企業國際化的需求。”“事實上,我國對企業‘走出去’的金融支援一直都是短板。”北京新世紀跨國公司研究所研究諮詢部副主任丁繼華的表述更為直接,“比如在融資渠道上,國內商業銀行為企業在海外投資提供的資金並不多,企業要通過大的投行或者其他方式來籌集資金的話,成本就會更高。”

  2014年,商務部發佈修訂版《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並於當年10月開始實施,確立了“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新型管理模式,進一步加快了境外投資的便利化進程。“本屆政府的工作方向就是要簡化審批流程,給企業釋放更多自主性,這是一系列政策發佈的大背景。”商務部研究院海外投資研究中心副主任週密在接受採訪時告訴國際商報記者。

  週密指出,無論是雙邊的投資保護協定還是自由貿易區談判,中國政府都在努力為中國企業在境外投資經營提供更多機會。“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實質,就是要在境內管理和服務上進一步給企業鬆綁、加油,保證他們能抓住境外的機會。”

  鬆綁和加油

  在簡化審批手續上,會議決定的內容包括將境外投資外匯管理由事前到有關部門登記,改為匯兌資金時在銀行直接辦理;取消境內企業、商業銀行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地域限制;簡化境外上市、並購、設立銀行分支機構等核準手續。

  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霍肖樺對國際商報記者指出,此次決定的三方面內容相輔相成:“簡化審批手續將直接提高企業‘走出去’的熱情;融資渠道的拓展是保障;健全政策體系搞好服務則是後續工作,為中國企業保駕護航。”

  丁繼華告訴記者,國外很多投資項目均通過競標進行,而國內審批流程較長,企業往往錯失商機。

  週密也透露,兩三年前,有企業曾因國內審批時間過長,在海外投資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而損失了大筆訂金。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已很大程度地簡化了審批手續,但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還需要多個部門間的協調和銜接。

  丁繼華建議,目前我國企業進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的審批手續非常簡便,這方面的經驗可以推廣開來。此外還有些企業剛剛踏入海外市場,對“走出去”的流程還不熟悉,更需要政府做好資訊、法律、領事等諮詢和培訓服務。

  溫彬和週密則一致認為,目前我國企業最為急迫的需求還是獲得融資支援。

  “無論採取直投、並購還是合作等方式,資金需求能否滿足是決定海外項目成敗的關鍵。由於中國企業在海外經營時間短,甚至還沒有信用評級,在當地融資不僅困難,而且成本高。”溫彬表示。

  週密也指出,我國企業在國外融資能力較弱,因此更加需要國內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援。此外,他還提醒,在拓寬融資渠道上,商業性金融機構能否及時跟進,也需要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積極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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