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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撒種子的“知心法官”

  • 發佈時間:2015-01-08 08:29:28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去年12月22日,還不到上班時間,黃志麗就早早地來到辦公室。她的辦公桌上,有一張滿滿噹噹的日程表:先是兩起民事糾紛案的庭審,還要給開發商打電話,督促其對業主的賠償事宜,緊接著走村入戶調解一起鄰里糾紛,順帶回訪一起上月已審結的贍養案件……

  黃志麗是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她以化解社會矛盾為己任,忠誠履職,秉公辦案,用責任和愛心詮釋法律的莊嚴和溫暖,在平凡的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業績,先後收穫“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等榮譽稱號,被群眾稱為“知心法官”。2014年,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最美基層法官”,是我省唯一獲此殊榮的法官。

  談及這些光鮮的標簽,黃志麗説自己更像一個播撒種子的人:“每辦一個案件,就像播撒下一顆種子,有守法用法的種子,和諧禮讓的種子,寬容友愛的種子,我希望它們能夠發芽、成長、結果。”

  執掌天平,一心公正司法

  1972年,黃志麗出生於龍海市一個普通家庭。從小,她就癡迷于金庸、古龍的武俠小説,並在心底種下一個“俠女夢”。“我迷的不是刀光劍影,而是仗劍江湖、匡扶正義的生活。”黃志麗説。

  1995年,薌城區法院公開對外招考,這讓黃志麗找到了當“俠女”的機會。“法官是一個神聖的職業,必須公正斷案,依法審判,以彰顯公平正義。”黃志麗當即決定報考,放棄了家人安排的高薪厚職。

  23歲那年,黃志麗如願加入薌城法院,成為政工科一名科員。最初,文秘專業出身的黃志麗是門外漢。為此,她不斷學習充電,先後於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研修法學。在掌握專業知識之餘,黃志麗主動學習心理諮詢師課程,考取婚姻分析師資格證書,並將其運用於日常糾紛調解中。

  “法官應該是個雜家,唯有不斷學習,才能夠在斷案中游刃有餘,保證客觀公正。”很快,黃志麗成長為手握法槌、身穿法袍的法官,開始了“行俠仗義”生涯。

  “光有理論還不夠,還要在實踐中將調查研究貫穿始終,堅持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黃志麗説,作為法官,審理案件應該抽絲剝繭,追根溯源,探求事件內在的根源,厘清案件外在的證據,才能讓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觀公正。

  2011年夏,黃志麗承辦一起施工合同糾紛案。某樁基施工公司起訴某建築公司拒付十根樁數的工程款,(下轉第3版)

  (上接第1版)卻僅有項目經理人及施工工人的證詞,可證明因樁位下陷導致基樁消失,證據明顯不足。依照“誰舉證誰主張”的原則,法院完全可以駁回其訴訟請求。

  “不查清事實不輕易下判。”抱著這樣的理念,黃志麗庭審前做了7份詢問筆錄,並逐一比對,希望從中找到突破口。在仔細翻看被告筆錄時,黃志麗終有收穫。原來,被告曾在筆錄中提及樁位下陷,打了十幾根樁下去就不見了。

  於是,黃志麗多方請教,最終在測繪部門浩如煙海的舊檔案中,找到了當年記載基樁消失情況説明的圖紙。通過堅持不懈的調查研究,黃志麗扭轉了一樁無頭公案,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工程款92萬元,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百姓來到法院,多多少少會帶些不安和疑慮,他們最盼望的就是公正。”黃志麗説,作為法官,要始終把公正視為生命,在深入調查研究、探求案件根源、理清案件證據上下功夫,讓每一個案件都經得起檢驗。

  辦案一時,公正一世。正是這樣的堅守,“俠女”黃志麗收穫頗豐。自2001年任助理審判員獨立辦案以來,黃志麗共審結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撤銷改判、無一申訴信訪、無一投訴舉報。

  定紛止爭,讓群眾看得懂公正

  “老伴,你可以安息了。”在第八次調解後,黃某終於拿到了繼子給的3萬多元現金,並撤回起訴。陳老漢去世後,兒子私領遺産,引發與繼母的矛盾。為解開二人心結,黃志麗前後8次當面調解,為此4次走訪,行程40公里,與二人談話費時33小時。如果開庭審理這個案件,兩三個小時足以落槌敲定。

  黃志麗認為,遇到矛盾糾紛,不能一審了之,而要耐心釋法析理,將親和調解貫穿始終。這樣的執著,源自她初任審判員時的一次經歷。

  當時,黃志麗受理了一起土地糾紛案。由於事實清楚,她很快就依法作出了判決。然而,她回訪時發現,案子雖結,當事人心結難開。爭議雙方是手足至親,判決生效後,雙方“老死不相往來”。為此,90多歲的老祖父含恨而終。一個小小糾紛,毀了三代人的親情。

  “到底什麼樣的公正,才是群眾需要的呢?”這件事深深觸動了黃志麗。從此,她對法律有了新的認識:“公平正義只是法律最核心、最基本的一個方面,法官還應該擔當起更多的職能。”在黃志麗看來,法官如同醫生,需要修復受損的社會關係,召喚社會道德回歸,“既要解開當事人的法結,更要解開心結”。

  為此,黃志麗形成了一套獨特的“剝洋蔥”辦案法。“遇到案件,不急著審判,先尋找到掩蓋在語言文字下的真正矛盾與訴求,探尋矛盾出現的真正原因,為當事人提供多個解決途徑。”

  幾年前,漳州的老魏以追討贍養費為由,一紙訴狀將兒子告上法庭。接手案件後,黃志麗發現不對勁:“老人退休前身居高位,退休金豐厚,兒子小有成就,怎麼會因為贍養費鬧得不可開交呢?”

  經過“剝洋蔥”,黃志麗抓住了案中的“心結”。原來,老魏退休後,仍然習慣板著臉,動輒便用領導的口氣訓斥兒子,把兒子一家都給嚇跑了。思子心切的老魏希望兒子常回家看看,又不善於表達,最終在法院上演了一齣“鬧劇”。

  找到癥結之後,黃志麗給老魏來了個“現場演習”,模倣著他的語氣,現場對他訓話,對方一下子就急了。“這不結了,這種表達愛的方式,是人都受不了,更何況你兒子都快四十歲的人了。”黃志麗三言兩語,讓對方恍然大悟。同時,黃志麗也給小魏做起了工作,要求他主動關心老人,不能用臭脾氣來對付臭脾氣。最終,這出“鬧劇”演變為家庭美滿劇。

  “法官不僅要讓群眾看得見公正,還要讓群眾看得懂公正,只有通過釋法析理,親和調解,才能讓法官心中的公正化為公眾相信的公正。”黃志麗説,如今,“剝洋蔥”辦案法已成為自己下意識的“規範動作”。

  以人為本,用真誠溫暖人心

  農民工陳明(化名)至今仍感到慶倖,因為黃志麗的堅持,他保住了救命錢。兩年前,陳明因工傷摔成高位截癱,經黃志麗調解,他領到了賠償款。不過,黃志麗留了個心眼,要求他將一半賠償款存為定期,並囑託銀行,若有人要領取,需與其所在村確認。“當事人父母早亡,女兒尚未成年,按照我的經驗,他的妻子不是沒有卷款跑路的可能。”黃志麗説。

  一年多後,黃志麗到村裏回訪。果不其然,陳明的妻子帶著一半賠償款離家,從此渺無音訊。值得慶倖的是,由於當時她善意的提醒,另一半賠償款得以保住。

  “民事案件,小到一草一木的歸屬,大到鉅額財産的追討,都要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千方百計解決好當事人的訴求和困難。”黃志麗堅持紮根群眾,在八小時以外多下功夫,用真誠慰藉人心。“頭名人人爭,凡事七分好,唯有辦案,盡力十二分,才對得起良心。”

  2011年,黃志麗承辦一起分家析産案件。91歲的莊阿婆被女兒訴諸法庭。黃志麗不急著審理,而是立即趕到莊阿婆家,傾聽她的心事。聊天中,黃志麗得知,老人育有8個子女,卻無人與她同住,不久前還摔傷一隻腿。“我得為老人做點什麼。”黃志麗説。

  黃志麗召集莊阿婆的子女,協商出了讓各方都滿意的調解協議。不過,她卻不急著就此結案,她對老人的子女們講明老人需陪伴,分家析産急不得。她談起自己母親早逝,“子欲養而親不待”的心路歷程,慢慢感化了老人的子女。在黃志麗的建議下,幾個子女安排了“敬老日程表”,輪流陪伴老母親。這讓老人很是感動:“黃法官,你這麼費神為我安排養老的事,真不知該如何感謝。”

  “我沒做什麼驚天動地的事情,不過是捲起褲子、挽起袖子、彎下身子、放下面子,去做有些人不願意做的難事、瑣事。”面對褒獎,黃志麗如是説。

  “捲起褲子”不是難事,但十多年如一日的堅持,並不容易。19年來,她加班加點2600多天,相當於多工作7年多。2012年6月,全省首個以法官個人命名的工作室——黃志麗法官工作室在南坑街道辦事處成立,截至2014年8月,工作室共為群眾答疑解難474次,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59件次,巡迴辦結案件94件,訴前聯動化解民事糾紛505件。

  高負荷工作的代價是,黃志麗對自己的家人始終心存愧疚。採訪當天,她的老父親住進了醫院,因為藥房缺藥,忙於工作的黃志麗,只能打電話四處托朋友代為購藥。

  然而,她的幸福感並未因此消減半分。“調解好一對夫妻,挽救一份親情,幫助一家企業,都能給我帶來喜悅和滿足,讓我感到法官的幸福指數很高。”黃志麗説。

  如今,黃志麗已是一個明星法官。“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省十佳法官”等榮譽一度讓她感到有些不適,看到宣傳欄貼出自己的照片和事跡,都得低頭走,生怕被認出來。

  不過,現在她對榮譽有了不一樣的體會:“這個‘黃志麗’不僅是我本人,更是所有基層法官的縮影。”黃志麗説,多年的法官生涯,讓她看到了那些不健全的社會關係,“我把榮譽當作鞭策,希望能夠帶動更多人一道,播撒下正能量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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