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定稿 礦物質水免遭單獨點名
- 發佈時間:2015-01-07 09:04:0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包裝飲用水行業終於迎來了國家統一的標準規範。北京商報記者昨日從國家衛計委獨家獲悉,包裝飲用水國家標准將從今年5月24日起實施。但和徵求意見稿相比,新國標最終版刪除了“不得再使用飲用礦物質水名稱”、“添加劑字體不得小于産品名稱字體的一半”等內容。業內人士認為,除了礦物質水以外,帶有成分名稱的富氧水等更多産品或將被“拉下水”,這將無形中為康師傅、可口可樂、屈臣氏等擁有熱銷礦物質水産品的企業帶來保護。面對新國標,企業選擇靜觀其變,等待新政真正落地。
笪鎦仕免遭單獨點名
筧水、礦物質水、純凈水,市場上包裝飲用水名目繁多,産品間的區別也難讓人辨別。隨著國家衛計委辦公廳于2014年12月31日發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以下簡稱“新國標”),包裝飲用水名稱混亂現象將得到規範。新國標中明確,包裝飲用水名稱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實際上,早在2014年2月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刊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之時,已針對飲用礦物質水這一單類産品提出了要求。
《徵求意見稿》原文稱,對於僅在純凈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的飲用水,考慮到“礦物質水”名稱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産品具有補充礦物質的營養功能,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因此,本標準發佈實施後,不得再使用“飲用礦物質水”名稱,但是該內容卻沒有出現在終極版的新國標中。
北京商報記者就該調整的用意向國家衛計委發去採訪函,但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對方回復。不過,多位飲用水業內人士坦言,該變化一方面體現了新國標走向規範化,另一方面也表明礦物質水企業的博弈得到了政策的回應,該品類也由此逃過了被單獨點名的厄運。
一位不具名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解釋稱,在《徵求意見稿》發佈之時,由於國家衛計委認定礦物質水有讓消費者誤認為能夠補充礦物質營養的嫌疑,因而該名稱遭遇取締,由此康師傅、可口可樂等擁有熱銷礦物質水産品的企業被業內解讀為産品面臨更名,前途未卜。
“當時企業的普遍態度是不能過早下定論,要在徵求意見階段加強與相關部門、專家之間的溝通,如今新國標中並未對礦物質水這一項做出任何説明,由此可見企業的博弈已見成效,雖然也難逃更名,但是不再成為特例就等於間接減少了曝光度。另外,關於礦物質水有誤導嫌疑內容的刪除更是對礦物質水産品起到了間接保護的作用。”上述不具名業內人士坦言。
添加劑字體規定被取消
除了刪除礦物質水的相關內容外,新國標與《徵求意見稿》中的另一處不同也頗為值得關注。國家衛計委2014年2月發佈的《徵求意見稿》“標簽標示”一項中明確規定,當産品添加礦物質進行調節口味,應在産品名稱鄰近位置標示如“添加礦物質用於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字體高度不得小于産品名稱字體的一半。
然而在新國標中,這一條被最終修改為:“當包裝飲用水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産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於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值得注意的是,《徵求意見稿》中提出的關於字體大小的內容也已被刪除。
北京商報記者在走訪市場時發現,目前在售的飲用水産品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純凈水、礦物質水和天然礦泉水。這三類産品中,僅礦物質水的配料表中標有硫酸鎂、氯化鉀等食品添加劑,其他産品均未添加食品添加劑。“此前,包裝飲用水能否添加食品添加劑一直廣受爭議,爭論最多的集中在礦物質水這一産品品類上,而普通消費者一向抵觸食品添加劑,如果産品瓶體有明顯標示肯定會讓消費者産生疑慮,不過新國標並未像此前那樣明確標示字體的大小,從而企業可以巧妙地避開這一短板。”另一位水企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舉例稱,市場上有很多食用油産品用幾乎讓人看不見的字體,在並不顯眼的位置標注“轉基因産品”,于企業而言如此打擦邊球的手段雖降低了“揭露真相”後的風險,卻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執行尚需細則落地
在上述兩位水企人士看來,新國標與《徵求意見稿》之間的變化將人們的關注點從礦物質水轉移到了其他方面,但是刪除礦物質水的內容並不意味著礦物質水産品可以免於改名。“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新國標所説的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其中就包含礦物質水一項,除此之外人們所熟悉的富氧水等標有成分的水産品都將面臨更名,確切地説中招企業範圍擴大了。”上述不願具名的水企人士稱。
對於是否因更名而遭遇銷量衝擊的問題,可口可樂中國相關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稱,剛了解到新國標,正在學習研究中。生産富氧水的娃哈哈也同樣表示,公司也在研究政策中,等具體細則出來後會按國家標準來做。
也有涉事企業內部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目前關於新國標的進一步解釋還未出來,企業都在觀望和互相觀察中,至於哪些名稱要換,包裝又應如何調整都不會在短時間內得到落實。”
在中國食品商務研究院研究員朱丹蓬看來,新國標的實施也將是企業長期與市場磨合的過程。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原有名稱,尤其是成分、添加劑等不被消費者所熟知的因素被放大後,礦物質水、富氧水等産品借概念行銷的手段不再可行,甚至會引發消費者對於産品的質疑,最終或將打破包裝飲用水的現有格局。
不過,也有水企人士認為,産品名稱的變更意味著行銷角度需要適度調整,但是對於包裝飲用水而言最重要的競爭要素是渠道,因此更名影響有限。該人士進而指出:“新國標關於名稱與標示的內容將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在緩衝期水企應聚焦行銷和渠道的維護,用一年時間做好過渡。”
北京商報記者 齊琳 阿茹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