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取消計程車公司暴利模式利於效率與公平
- 發佈時間:2015-01-06 18:3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南京1月6日電 題:取消計程車公司暴利模式利於效率與公平
作者 錢兆成
據媒體報道,1月4日,2015年首個工作日,上班高峰期,瀋陽千余臺計程車集體不拉活了。瀋陽及時化解處置了這起群體事件,挑頭的組織者被警方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面對動輒而來的計程車停運事件,筆者自然不會肯定這種綁架公眾利益的做法,然而,公平和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兩個基本特點。計程車行業之中存在的問題令人不吐不快,譬如計程車公司的食利性最為計程車司機們詬病。計程車公司掌握著一種準入機制,即計程車特許經營權。計程車公司以此食利,卻讓司機自行出資購車,承擔全部運營費用。
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到,現有的機制裏含有太多的不公平。在這種背景機制下,停運事件不斷發生。局部的利益補償只是緩兵之計,政府如果真的決心去除病根,恐怕還是得從行業管制政策上入手。
要使得計程車行業既公平又有效率,就需要合理管制。當然管制是必不可少的,但除此之外的重點應當是如何合理地維護公平,增進效率。
計程車經營流動分散,一對一。單兵作戰,載客送客完全取決於司機的努力。經營效益的好壞,服務品質的高低,最為關鍵甚至唯一的決定因素是司機。由此,筆者以為,市場準人的相關條件應當涉及司機的身心健康、有一定年限的駕駛經驗、熟悉城市道路、道德品質良好等。
而反觀目前的限定條件,不是針對這些關乎消費者切身利益的問題,而是區分公司與個體的市場準入限制,顯然有失偏頗。
另一方面,計程車行業不像電信、電力、鐵路一樣具有自然壟斷性。而是一個可充分競爭的行業。每輛計程車實際上就是一個獨立的經營單位,司機的工作獨立性很強。
從此意義上説,計程車公司作為計程車營運的外在因素,在目前的管理水準和技術條件下,並不一定要介入到每輛車的經營上來。公司完全可以在服務上做文章,譬如代辦執照、代繳年費等。
計程車個體化也應該是國企改革的印證。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軌,國企改革的深入,很多以前具有行政壟斷特性的行業勇敢地迎接挑戰,進入了公平競爭的市場。充分自由的開放競爭有利於搞活整個行業,也有利於增強行業的整體抵力。
計程車公司的改革也是一種大趨勢,如果公司與個體之間的權利差別越來越大而得不到解決,為社會各界所詬病實屬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