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自貿區金融 須創新監管模式
- 發佈時間:2015-01-06 00:31:2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成立一年多來,上海自貿區金融業務發展的現狀是,在金融機構快速落地的同時,金融業務總量沒有出現相應的增長,區內金融業務的發展總體低於預期:截至2014年9月,自貿區的貸款餘額823億元,同比零增長,而同期上海地區銀行業的貸款餘額增幅為6.9%。相比之下,自貿區金融業務增長明顯落後於區外,缺乏有效商業模式和業務來源成為自貿區金融機構面臨的普遍性問題。
影響改革進程的因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現有管理機制影響決策效率;金融制度改革缺乏很好的協同性,具體細則落地慢;對自貿區政策“可複製、可推廣”的認識存在偏差;自貿區要改革不等於不要政策。
鋻於以上原因,上海自貿區實現金融突破有三個必選項:第一,進行監管組織與金融監管模式創新。從我國現階段經濟和金融現狀來看,混業經營程度逐漸加深,宏觀金融結構日趨複雜化,目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監管制度框架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壓力,統一監管漸成共識。但是,短期內制度整體切換成本較高,因此,在上海自貿區進行“大金融”監管改革試驗是一個較為理想的選擇,在監管體制上先破後立,主動適應國際普遍通行的金融混業模式。
在監管組織架構上可以借鑒迪拜的經驗,設立自貿區統一性監管組織中國自貿區金融事務管理局,具體負責對全國自貿區內金融市場、在岸及離岸金融活動與機構行為監管工作;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範圍內承擔轄區內金融領域的立法與執法工作;國際監管資訊交流與合作。
第二,優化FT賬戶管控機制,增強“一線”“二線”資金互動機制。依照“一線宏觀審慎,二線有限滲透”的監管原則,央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賬核算管理業務核算業務實施細則(試行)》落地後,上海自貿區FT賬戶業務正式啟動,自貿區企業不僅可以透過該賬戶在區內開展投資匯兌、經常與直接投資項下的跨境資金結算,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低成本融資匯兌的路徑也已走通。但在建立自貿區與區外境內兩者的資金“後向聯繫”方面還有待探索。
設立上海自貿試驗區的目的並不是建成一個“飛地”型的離岸中心,而是引領中國金融體系更高層次開放的示範區,這就需要在現有FT賬戶體系基礎上進行進一步投融資匯兌創新,探索區內與境內區外資金流動總量管控模式,即可以按照企業投融資匯兌需求預測實行自貿區“年度總額控制”的模式,央行等監管部門可以在遵循“有限滲透”原則之上分階段擴大或收縮匯兌額度,同時提升金融機構開展分賬核算業務的自主性。按照現有細則,自貿區企業一般結算戶向FT(含同名)賬戶産生的資金劃轉視同跨境業務,因此經辦金融機構只需進行交易真實性審核後,即可直接在“總盤子”可用額度範圍內按申請人指令辦理資金劃轉並實時報送央行外匯管理資訊系統,以提高投融資匯兌便利靈活程度。
第三,創造政策優勢,吸引國際金融機構、業務與人才。與海外金融中心比較,上海擁有對內強健的經濟與金融腹地、中國內地體系最為完整的金融要素市場、國際化水準基礎設施以及優越的地理位置,短板則集中在金融對外開放度與自由化度、業務深度和國際化金融人才等方面。因此,利用好上海自貿區在利率市場化、資本項目開放和離岸金融等領域先行先試的改革機遇,是上海縮短與傳統金融中心差距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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