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資源稅稅率按8%執行
- 發佈時間:2015-01-03 16:25:0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太原1月3日電(記者呂曉宇、魏飚)記者從山西省地稅局獲悉,從2015年1月1日起,山西省煤炭資源稅按8%的稅率執行。
從2014年12月1日起,全國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各省將按2%至10%自定稅率。在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啟動前,山西、陜西、內蒙古等煤炭主産地已提前把清費目光鎖定“亂收費”。經過近半年的清理規範,山西減輕煤炭企業負擔170億元。
據了解,此次稅制改革取消了山西省礦産資源補償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三項規費,連同原有從量計徵稅的資源稅一併計算,此四項稅費負擔的實際稅率遠大於8%。
山西省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説,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使資源稅稅收與資源價格的聯動更加緊密,調節機制更加靈活,調節功能更加強大,組織收入能力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