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民營經濟組織建廠房可先租後售
- 發佈時間:2015-01-03 12:36: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合肥1月3日電(記者姜剛)記者從安徽合肥市中小企業局獲悉,該市近期出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新政策,鼓勵民營經濟組織節約集約用地,民營經濟組織新建、租賃或購買標準化廠房將給予政策支援,其中新建符合要求的標準化廠房的,建成後可按“先租後售”方式處置。
合肥市中小企業局局長王十朋表示,民營經濟組織新建、租賃或購買標準化廠房,且符合有關規定的建設標準、出售政策以及租賃企業入駐等要求,將給予政策支援。新建符合要求的標準化廠房及其配套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統一免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建成後可按“先租後售”方式處置。經所在區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出具書面審核文件後,國土部門可分幢、分層、分單元分攤設置工業用地使用權,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記者採訪了解到,對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民營經濟組織租用多層標準化廠房一年以上的,合肥市財政按年租金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年納稅本市留成部分。租賃的標準化廠房企業不得對外轉租。此外,對符合要求的民營經濟組織購置多層標準化廠房的,給予購房款5%一次性補助,5年內不得出租或改變用途。
據悉,合肥市還規定,民營企業自願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依法批准後,納入該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計劃和用地供應計劃,其建設、經營與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同時享受政府提供的支援政策。企業自建公租房産權自持,不得對外出售,不得單獨轉讓,但可隨企業整體轉讓,轉讓後公共租賃住房性質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