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對配偶已移居國外的 嚴格因私出國審批
- 發佈時間:2015-01-03 11:4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月3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近日,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通知,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通知強調,對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沒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應嚴格把關因私出國(境)審批。
通知要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因私出國(境)申請人員,應如實報告工作崗位及職責、是否涉密及涉密程度、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係、年度因私出國(境)次數相關個人事項,要求單位嚴格管理,對填報情況認真核實,確保有關情況真實有效。
通知指出,兩類“嚴禁”,三類“嚴格把關”。各單位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格因私出國(境)審查管理。對於法律法規不準出國(境)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兩類人員,嚴禁因私出國(境)。對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沒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崗位職責涉及管理人、財、物,機要檔案和其他重要崗位的;涉密程度為核心涉密和重要涉密的三類人員,應嚴格把關因私出國(境)審批。對於未按上述內容進行審核審批或不認真履行審批審核職責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通知要求,強化出國(境)證件管理。堅決杜絕領導幹部違規私自持有出國(境)證件的現象,相關證件交由相應組織人事部門集中保管。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通知強調,加強協作配合,嚴格監督執紀。各單位建立健全出國(境)審查審批機制,加強與保密、外事、黨務和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部系統紀檢監察機構要認真執行通知要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切實承擔起監督執紀職責,嚴格履行出國(境)審查審批程式,確保因私出國(境)管理相關規定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