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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涉密”涉的是哪門子密

  • 發佈時間:2014-11-24 08:29:27  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鄭端端

  一個月被投訴200多次、環保部點名批評,仍然無法緩解深圳下坪垃圾場的惡臭問題。與垃圾場博弈多年不見成果,日前,居民將垃圾場的主管部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請公開垃圾場建設的環評報告,但相關負責人回復稱,垃圾場環評報告涉密,不宜公開。(11月23日 新華網)

  事實上,隨著城市版圖的擴張和生活垃圾的爆髮式增長,曾被授予“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示範工程”的深圳下坪垃圾場已經“不堪重負”,曾經的“模範”成了居民眼中的“罪犯”。據環保部發佈的9月重點環境案件處理情況顯示,下坪垃圾場每天約1600噸到1800噸滲濾液未經處理便排入市政管網,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對此,主管部門雖多次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並予以罰款,但仍不見好轉,甚至有居民表示“半夜會被臭醒”。

  眾所週知,環評報告,即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是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的預見性評定。《環保法》及環保部出臺的相關文件都要求環評報告書須全文公開。理應全文公開的環評報告為何涉密?“脫密審查”為何遲遲沒有結果?更令人詫異的是,下坪垃圾場二期項目至今未通過深圳市人居環境委的整體竣工環保驗收,但卻已經投入運作2年。為何環保整體驗收尚未通過就已投入運營?

  在“公開訴求”的質疑中,深圳市人居委以“垃圾場環評報告涉密”為由拒絕公開環評報告書,有敷衍搪塞的嫌疑,且與深圳市城管局互“踢皮球”,其中貓膩可謂欲蓋彌彰,此舉與“此處無銀三百兩”如出一轍。這不僅反映出深圳市人居委的不作為、亂作為,更在相互推諉中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概而言之,莫把“涉密”異化為“遮羞布”。對於群眾的質疑,相關部門理應主動作為,公開環評報告書,用更為真誠的態度去平息民怨,用更加真實的資訊去回應質疑,滿足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同時,還要讓群眾看得懂、能監督。只有相關部門以公眾利益為先,不做相關企業護短遮羞的“幫兇”,才能真正打消群眾的質疑。

  做到這些,還需政府部門建立健全資訊公開的監督保障機制,加強工作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舉報調查處理等方面的工作,對有意不執行公開制度和執行過於敷衍、拖遝、效率低下的政府機關的相關負責人應嚴肅問責,不斷提升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為民服務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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