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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鼠倉獲刑又收罰單 兩基金經理市場禁入

  • 發佈時間:2014-12-31 07:29: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漫畫謝瑤

  昔日在資本市場星光熠熠的兩大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和鄭拓因老鼠倉被抓了現行,兩位難兄難弟不僅獲了刑,近日,證監會還對兩人作出了終身市場禁入的處罰決定。京華時報記者敖曉波

  老鼠倉交易現原形

  2009年4月7日,在交銀施羅德旗下藍籌基金、成長基金對工行、建行股票進行建倉的資訊尚未披露前,時任交銀施羅德旗下藍籌基金的基金經理李旭利指示五礦證券深圳華富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李某君,在李旭利及其家人控制的兩個證券賬戶內,先於或同期于藍籌基金、成長基金買入工行、建行股票,獲利8992399.86元,此外還分得股票紅利1723342.50元。

  與其同處一個屋檐下的時任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鄭拓也被抓了典型。鄭拓利用擔任交銀穩健基金經理的職務便利,在該基金買賣股票的資訊尚未公開前,由鄭拓本人或將需要購買的股票資訊告知夏某紅、夏某玲,借用原某麗名下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期于交銀穩健基金買賣相同股票,從中獲利1242萬餘元。

  收終身市場禁入罰單

  根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達《刑事判決書》顯示,李旭利非法獲利10715742.36元,依法判處李旭利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800萬元,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13年10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顯示,認定李旭利為證券市場禁入者,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此外,認定鄭拓在2009年3月至2009年7月間的行為構成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非法獲利1242萬餘元,依法判處鄭拓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證監會認定,鄭拓為證券市場禁入者,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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