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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神兌換不成“被消費”

  • 發佈時間:2014-12-29 11:31:35  來源:濱海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時報訊(記者 單毅)臨近年底,各類銀行卡、會員卡又迎來積分兌換禮品或電子券的高峰期。記者走訪看到,一些商家會在年底將顧客卡內的積分清零,而部分商家卻將“積分換購”作為鼓勵二次消費的手段。消費者在擔心積分被“浪費”的同時,也應警惕“被消費”的陷阱。

  “200積分,可以兌換一套水杯,想要換保暖被,需要400積分。”記者在一家超市中看到,最近幾天不少消費者前來兌換積分。家住恂園裏的王先生卡裏只有200個積分,為了兌換在他看來性價比更高的保暖被,不得不在超市又買了200多元的東西。記者採訪發現,每到年底,較低的積分總是讓消費者在“抓緊補分”時,陷入“被消費”的衝動。

  記者同時發現,有些商家會在積分清零前發短信或打電話提醒顧客,也有很多商家只是在店中張貼一份公告,但並不主動通知消費者本人。還有部分商家表示,“積分清零是行規”,一般不會特別説明,時間一到系統自動將顧客的積分清零。對此律師表示,從嚴格意義上講,積分清零屬於企業失信,建議商家可以優化“積分規則”,允許積分兌換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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