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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校訓”流傳係西方意識形態有意滲透

  • 發佈時間:2014-12-29 10:59:00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揭開網路“正能量謠言”的畫皮

  在自媒體的傳播生態中,有一類謠言被包裹上正能量的外衣,利用網民的從善心理和核實意識的缺乏,大肆擴散、轉發,其傳播速度之快、波及範圍之廣,對自媒體生態、社會輿論環境、是非價值判斷等均造成不小的負面影響,不得不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

   “正能量謠言”的偽面孔

  正能量,指人或事所散發出來的積極健康、催人奮進、給人力量和希望的效應。謠言,指沒有事實基礎、被捏造出來並通過一定手段推動傳播的言論。這兩個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詞語和對立狀態被別有用心地揉捏在一起時,的確具有很強的欺騙性,因為它雖然擁有謠言的骨架和血肉,卻被披上“正能量”的“畫皮”,是典型的“偽正能量”産物。

  2014年10月15日,一條“阿姨不哭”的新聞刷遍大江南北的高校微信圈和微網志圈。該帖子講“有同學在自習室看到清潔阿姨邊清掃邊哭,問到原因,她説昨晚明明打掃得很乾淨,工作到很晚,可是今天領導檢查看到教室仍然有很多垃圾要扣工資”。沒想到,就是這麼一條普通的號召大家講衛生的微倡議,在自媒體圈愈演愈烈,衍生出古文版、英文版、甄嬛版、韓文版等,還有因為“沒填好坑罰錢”的“挖掘機師傅哭了”版本。無獨有偶,2014年10月22日,中央電視臺“共同關注”節目播發了一條關於“‘揮霍’愛心”的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幾個月前曾在全國各地微網志、微信圈裏廣泛流傳的“鄭春蓉丟孩子”事件再次重演,每次都會有無數人中招。“鄭春蓉”隔一段時間就“丟孩子”,猶如正在複製“狼來了”的故事。原來,帖文中“尋找被拐女童”的求助資訊竟為騙局,而虛假求助資訊被多人多次轉發。

  一般性的“正能量謠言”可能僅僅是為了賺取普通人的愛心,但部分涉及敏感事件和思想文化領域的“正能量謠言”,卻有可能影響社會的穩定,傳播錯誤的價值觀。比如,在微信朋友圈中傳播的“哈佛校訓”“西點軍規”等,表面看是“正能量”語境,背後卻隱藏著西方意識形態的有意滲透。再比如“德國幼教專家解讀”“美國××學會推薦”等帖文,不少也是利用部分國人崇洋媚外的心理去達到某種商業甚至是政治目的。

   “正能量謠言”的流行原因

  隨著自媒體逐漸成為當前社會資訊傳播的重要渠道,傳統媒體對社會資訊的規範和把關作用被削弱了。這時,由於國家法律體系和行政條例的規制,一般性“謠言”難以被一般公眾接受而逐漸銷聲匿跡了,而包裹著“正能量”外衣的謠言卻遊走于法律和政策邊緣,在自媒體世界裏打著“愛心”“正義”的名義任意流行,並以偽善的面目示人。

  分析“正能量謠言”流行的原因,一方面,網路謠言的産生擁有了更加強大的媒介技術基礎。早期的網際網路資訊以門戶網站為主要發佈渠道,網民間的資訊傳播主要是單向的小規模傳遞,網路輿論表現為在少數年輕人群中傳播的“小眾輿論”,網民即使接觸到謠言,也僅僅處於“通過瀏覽網頁獲得資訊”的程度。隨著網際網路和行動通訊技術的發展,用戶資訊的交互成為網路資訊傳播的主要模式,以往“門戶網站發佈資訊、用戶傳播資訊”的狀態,逐步變成了“用戶發佈資訊、門戶網站選擇性傳播”的“倒逼範式”;尤其是微網志、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的出現,使得網民角色從早期的“工具用戶”向如今的“資訊發佈者”轉變,網路謠言就在這樣的媒介技術環境中迅速地産生、傳播開來。

  另一方面,自媒體社會影響力的提升為網路謠言的傳播提供了社會輿論環境。近年來,自媒體傳播在人際傳播活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對傳統媒體的資訊發佈與獲取方式形成極大衝擊,使得網民通過自媒體平臺發佈的資訊能夠順利得到更加廣泛的傳播;加之網路推手的大量介入,使傳播活動中最初的“娛樂性謠言”轉向帶有明顯組織意圖的“正能量謠言”,而網路推手的行為特質也從最初單純的網路行銷轉變為對社會資訊的參與和傳播,並且開始傾向於影響和誤導社會主流價值規範。

   如何應對“正能量謠言”

  妥善應對“正能量謠言”的負面影響已迫在眉睫,這需要政府部門辟謠機制的建立、法律的健全和廣大網民的理性回歸。

  首先,政府部門除了擴大溝通渠道外,還應利用媒體和相關社會組織形成統一、協調的辟謠機制。在遭遇突發事件或敏感問題時,政府應努力讓“真相跑在謠言之前”,擴大多元的民意溝通渠道,開通“線上”“線下”民意反映渠道,形成民間輿論場和主流輿論場的統一。此外,媒體也應主動參與到“謠言批評員”的行列,及時對自媒體的相關資訊進行查證,確認真實、準確後第一時間發出權威聲音,以正視聽。

  其次,在建立健全網路監管機制的同時,建立相應的有害資訊預警機制。2013年,最高法最高檢對網路謠言定性出臺司法解釋,主要是對網路謠言攻擊個人或組織的顯性行為進行量化入罪。但新近出現的網路“正能量謠言”顯然對社會的危害具有隱性特徵,相關法律法規應有對此類資訊、行為的準確界定及量化懲罰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此外,社會組織還應對此類資訊的傳播途徑保持高度敏感,建立相應的預警機制,積極監測,避免不良後果發生。

  第三,消除“正能量謠言”,最終還是需要全體網民的理性回歸。缺乏對於資訊的基本判斷和必要核實,是“正能量謠言”在朋友圈中肆意傳播的主要原因。康得説過:“人,實則一切有理性者,所以存在,是由於自身是個目的,並不是只供這個或那個意志利用的工具。”廣大網民只有培養自己的媒介批判能力,增強新媒體時代的媒介傳播素養,才能在危機事件發生時兼具感性與理性的認知能力,不盲從、不信謠,最終形成抵制“正能量謠言”的民意基礎,從而打造積極、健康、向上的清朗網路空間。

  (作者單位:四川傳媒學院編導與戲文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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