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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不該虧國家富公司

  • 發佈時間:2014-12-29 07:14: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事件回放

  12月23日,交通運輸部發佈了《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這是交通運輸部首次匯總發佈全國收費公路的年度統計公報。數據顯示,去年我國收費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入達到3316億元,但總體仍虧損617億元。不過,記者查閱19家A股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財報發現,今年前三季度這些上市公司的賺錢能力堪比銀行。(12月28日《北京青年報》)

  批評

  嚴重違背公益屬性

  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盈利水準卻可以與銀行、高檔白酒甚至奢侈品相媲美,是十足的黃金産業,嚴重違背了高速公路的公益屬性,變成了上市公司的牟利工具。就現狀而言,可以這麼描述高速公路:爭民利、虧國家、富上市公司。

  這些問題不深入解剖、找到問題的癥結所在,高速公路虧損難以破解,高速公路還貸難有窮期,高速公路延長收費或改名收費(如原京石高速收費已經到期,僅停止收費幾十天,又改名新京石高速後繼續收費)就會一直持續下去。

  同時,對高速公路爭民利、虧國家、富上市公司的現象不給公眾一個合理、可信的解釋,公眾是不會輕易答應的,輿論就會繼續就這個問題炮轟下去,不論是地方政府還是交通部,社會公信力都會受到挫傷。王捷

  建議

  補貼要有傾向性

  正如報道所分析的,高速公路上市企業的利潤保障,主要靠政府補貼、提高收費以及延長收費期限等三方面。但與此同時,為啥收費公路整體卻是虧損的呢?道理很簡單:首先,中西部不少地區經濟不夠發達,不少高等級收費公路造價高,但車流量並不多,以至於甚至無法還息;其次,路網規劃不合理,包括一些發達地區高速公路出現富餘,因此也容易出現虧損;另外,最近十多年屬於高速發展階段,投資量很大,但産出和效益還有待時間才能更好發揮出來,一定階段的虧損是正常的。盈利較好的公路收費進入了少數企業的腰包,甚至轉為經營性公路後,還超期收費。包括不當的補貼被這些企業獲取過多,而那些效益不好的收費公路,卻往往由政府部門較多承擔相應的建設、運營成本,因此更進一步造成了整體上的虧損。但這樣的虧損,也是可以再適當減少的。重點就是合理分配補貼,對於那些盈利能力強的公路、高速公路運營企業,不該補貼那麼多。其次,對那些不當收費、超期收費應動真格。在嚴格收費制度的同時,逐步降低公路收費,並公開收費金額及用途,最終實現大部分道路不直接收取過路費。張燕

  支招

  法規儘早出臺

  高速公路就是這樣低調——不僅沒有財大氣粗式囂張,反而給自己戴上“虧損大戶”的帽子。

  “有錢就是任性”已是過去時,“任性才會有錢”才是現在進行時。高速公路收費的“任性”來自何方?有人形容:收費的“兔子”,慢速的“法龜”。高速公路收費主要依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交通運輸部公佈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徵求意見,但之後並無“下回分解”。早有人建議:解決高速路收費的難題,關鍵在於修訂《條例》快速進入“高速公路”。唯如此,才能依法矯正高速公路的收費“任性”,才能讓收費高速駛上法治軌道。王旭東

  呼籲

  公眾期待明白賬

  如果説,交通運輸部打著“連年虧損”的“幌子”,試圖讓“超期收費”瞞天過海,或者讓廣大公眾用更多的“過路費”來為高速公路工作人員的奢華消費“買單”,那麼,廣大公眾無法接受。

  事實上,欠公眾“明白賬”的單位和部門有太多,這其中,無論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公益慈善基金,還是衛計委的社會撫養費去向,一直飽受公眾所關注,可是,面對公眾接二連三的呼籲,相關管理部門卻始終“裝聾作啞”。如今,在全社會大力倡導財政開支陽光透明運作的大氛圍下,作為交通運輸部來説,高速公路如果真的連年虧損,絕不能僅僅靠“超期收費”來彌補,更要徹查自身的管理是否存在問題,或者是否存在著嚴重的貪腐問題。此外,當務之急是要給公眾一本“明白賬”。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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