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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計劃週詳 互為補充

  • 發佈時間:2014-12-29 03:49:22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加坡政府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制定了諸多金融扶持計劃,其中最具代表性,也是在解決融資難題過程中發揮長期顯著作用的計劃有“本地企業融資計劃”、“微型貸款計劃”、“貸款保險計劃”,以及在特殊時期採取的“特別風險分擔計劃”。

  “本地企業融資計劃”致力於幫助已初具規模的新加坡本土企業完成廠房、生産設備的現代化和自動化更新改造、擴大産能、豐富産品種類等,以進軍有發展前景的業務領域。該計劃規定貸款的最高限額為1500萬新元,採取固定利率的模式,而且對資助對象有嚴格要求。申請貸款企業必須至少有30%的股權來自新加坡本地,固定資産投資額應在1500萬新元至5000萬新元之間,符合上述條件方可申請。該計劃的實施,解決了部分中小企業在發展初期的資金短缺問題。

  由於“本地企業融資計劃”的受益群體僅為初具規模的新加坡本地企業,新加坡政府同時也為小微企業提供了相應的融資平臺——微型貸款計劃。微型貸款計劃于2001年正式推出實施,其申請對象適用於僱員不超過10人、年營業額低於100萬新元的小微企業。在該計劃下,申請貸款的企業可以獲得固定且最低貸款利率為5.5%,最長期限不超過4年,貸款上限為10萬新元的無抵押貸款。該計劃主要為規模較小、知識密集型小微企業的發展壯大提供資金支援。在該計劃下,新加坡政府為申請貸款的小微企業提供擔保,承擔部分融資風險,使得銀行比較放心地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

  為提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核準率,分擔金融機構的融資風險,新加坡還推出多項由政府直接參與的金融保險計劃。其中,以貸款保險計劃和貿易信貸保險計劃最為典型。貸款保險計劃的主要內容為,新加坡政府為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購買貸款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的90%。在此情況下,即便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出現違約情況,也可獲得承保機構的賠償,且賠付的金額可高達貸款額的75%。

  此外,在特殊時期,為緩解信貸緊縮,新加坡政府還會推出短期的風險分擔計劃,以增強現有的金融扶持項目。以2008年至2010年期間為例,為幫助本國企業平穩度過國際金融危機,新加坡政府曾推出“特別風險分擔計劃”,與銀行共同分擔借貸風險,鼓勵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貸款。

  在特別風險分擔計劃下,新加坡政府將原本在本地企業融資計劃中為中小企業承擔的貸款違約風險比例統一提高至80%。在微型貸款計劃中,政府的貸款違約風險承擔比例也從原來的80%提高到90%。此外,特別風險分擔計劃中還包括了企業貸款保險增強計劃。在原有計劃下,新加坡政府僅為貸款保險支付保費,並不承擔風險。在特別風險分擔計劃中,新加坡政府將直接為合格的貸款申請承擔75%的貸款風險,金融機構則將承擔其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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