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
- 發佈時間:2014-12-29 03:48:4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陳煜報道:福建省財政廳近日創新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明確省市縣三級保障責任,通過省級財政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省市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導縣級政府落實保障責任,逐步提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水準,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據悉,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資金分為補助和獎勵兩部分。補助部分由原來的按缺口補助變為按新增需求補助,堅持“三個不變,一個提高”原則,即保障範圍不變,省財政按照中央財政制定的保障範圍和標準核定縣級基本財力保障需求;補助範圍不變,繼續對原49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縣給予補助;既得利益不變,對原補助額維持不變,以後每年增量資金主要用於對包括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在內的35個縣區補助;補助總額提高,今年全省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補助額比去年增加了15.8%。
獎勵部分主要是對市縣下移財力等獎勵,分別從鄉鎮支出均衡度、村和社區運轉經費保障、收入品質、支出進度、支出績效、供養人員規模控制六個方面進行考核獎勵,旨在引導市縣政府下移財力,縮小轄區內財力分佈差異,保障鄉村、社區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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