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弘揚法治精神建設現代財政
- 發佈時間:2014-12-27 00:47:39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依法理財是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
改革預算管理制度,實現預算的法治化
預算本身就是法律。然而,我國現行預算離法治化要求還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現為內容粗放、不夠透明、財力比較分散、預算約束力不強等。
預算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建立透明預算制度;完善預算體系;改進預算控制方式;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強預算執行管理;規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等。
近年來,我省預算改革已取得階段性進展。抓收入品質,調整收入編制辦法,完善收入考核指標。抓預算公開,省級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公開實現除保密部門之外的全覆蓋。抓專項整合,全面規範專項資金的設置、分配、審批和監督管理。抓資金績效,壓縮“撒胡椒面”現象嚴重的專項資金,推動政府購買服務。抓政府債務管理,切實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下一步,我省還將繼續推進預算公開,進一步加大專項資金整合力度,繼續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逐步構建全口徑預算管理機制,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加快建立“六位一體”預算管理新機制。
改革稅收制度,實現稅收的法治化
稅收制度是現代國家的基礎性制度,稅收法定是基本原則。我國現行稅制還存在稅收立法層次不高、稅法體系不夠健全、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等問題。
近期,我省稅制改革的重點是:推進增值稅改革,“十二五”全面完成營改增目標,適時啟動增值稅立法;完善消費稅制度,調整徵收範圍,優化稅率結構,改進徵收環節;加快資源稅改革,改從量計徵為從價計徵,並逐步擴展徵收範圍;建立環境保護稅制度,將現行排污收費改為環境保護稅;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抓緊修訂《稅收徵管法》。此外,還將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
去年以來,我省稅制改革穩步推進,先後在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鐵路運輸、郵政和電信業實施營改增試點,並對鉛鋅礦石、石墨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徵收改革試點。近期主要是積極做好增值稅、資源稅改革擴圍和消費稅、環境保護稅、房地産稅等改革的前期準備工作,認真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
改革財政體制,實現政府間財政關係法治化
財政體制是政府間財政關係的制度安排,是國家治理的重要保障。現行分稅制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是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規範。
財政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實現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首先,要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則,考慮稅種屬性和功能,將收入波動較大、具有較強再分配作用、稅基分佈不均衡、流動性較大的稅種劃為中央稅,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將地方掌握資訊比較充分、對本地資源配置影響較大、稅基相對穩定的稅種劃為地方稅,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其次,要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充分考慮公共事務受益範圍、資訊複雜性和不對稱性,把關係國家政令統一、促進區域協調、維護市場統一、確保國家各領域安全的重大事務集中到中央;把地方易於掌握情況、對區域外影響較小的事務劃給地方;把地方易於掌握情況、但對區域外影響較大的事務劃歸中央與地方共同管理。明確各自的支出責任後,再通過轉移支付等方式,實現管理職責與支出責任、事權與財力的統一。
具體到我省,一方面要理順省與市縣收入劃分,優化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加大對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生態功能區的傾斜力度;另一方面,要對中央地方事權劃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跟蹤掌握中央改革動態,統籌考慮省以下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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