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積極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
- 發佈時間:2014-12-26 01:31:24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12月26日訊近期,福建省連續晴天,空氣乾燥,森林火險等級高,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對當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了再部署。
一是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警惕,實施重點防範。各市、縣(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到位進入工作狀態,組織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分析轄區森林火災發生的趨勢,提出應對性工作措施,並按預案要求落實成員單位各項分工。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網路、短信等媒體,大張旗鼓地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及時將省、市的森林防火要求和部署傳達到基層鄉鎮、村、林場,做到人人皆知。
三是嚴格火源管控。及時組織機關單位、軍警部隊、森林公安、鄉(鎮)村幹部、護林員等加大對林區的檢查和巡查,及時查禁各種野外火源。在重點地段和主要進山路口派專人設卡檢查,嚴禁將火種帶入山林。及時發佈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章用火行為,堅決依法查處,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
四是有效處置火情。進一步加強值班,密切注意高危火險時段的動態,確保及時發現火情。各市、縣(區)政府要組織檢查督察組,深入山頭地塊檢查督促。各鄉(鎮)主要領導要堅守崗位,包片幹部要下鄉駐村,協同村幹部、護林員開展防範工作,確保各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實。組織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集中待命,與當地駐軍及森林部隊加強聯繫,森林部隊要適時靠前駐防,做好防撲火的各項準備。
五是嚴格責任追究。對防火責任不落實、發現火災隱患不作為、發生火情隱瞞不報、組織撲火不得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因失職、瀆職或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引發森林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要求,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福建省林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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